跨海峽金融合作:儘快建立貨幣清算機制

時間:2011-05-03 16:13   來源:法制日報

 

  大陸銀行業監管機構負責人劉明康(左)和臺灣銀行業監管機構負責人陳裕璋(右)4月25日在臺北101大樓舉行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和兩岸銀行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後的首次監管磋商。圖片來源:法制日報

 

  4月25日,大陸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臺灣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在臺北舉行第一次兩岸銀行業監管磋商活動。本次磋商被認為是繼兩岸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與《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之後,雙方金融合作的又一重要進展,而這也為兩岸建立貨幣清算機制進一步奠定了基礎

  剛經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特別提到要“推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3月30日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范麗青表示,大陸方面正在積極研究推動以適當的方式建立兩岸的貨幣清算機制,並希望儘早取得進展。這意味著以ECFA為標誌的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將深化發展,繼貿易、投資、金融産業合作之後,貨幣層面的合作議題將是下一階段兩岸經濟合作的一個重頭戲。事實上,在《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的基礎上,當前兩岸儘快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既是兩岸交流往來與經貿關係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確保兩岸雙方各自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需要,符合兩岸雙方各自的經濟利益。

  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是兩岸交流往來與經貿關係發展的必然要求

  眾所週知,經濟體之間的貨幣關係主要緣于雙方交流往來與經貿關係的發展。近30年來,海峽兩岸的經濟交流與人員往來,在全球化進程中日益加強。當前,兩岸貿易、投資、人員往來頻密。根據商務部與國臺辦有關統計,2010年大陸共批准臺商投資項目3072個,實際使用臺資金額24.8億美元,截至2010年底,大陸累計批准臺資項目83133個,實際利用臺資520.2億美元;2010年兩岸貿易額高達1453.7億美元,其中大陸對臺灣出口296.8億美元,自臺灣進口1156.9億美元;2010年兩岸人員往來也超過680萬人次,其中臺灣居民來大陸超過514萬人次,大陸居民赴臺近166萬人次。

  兩岸龐大而活躍的經濟交流與人員往來,必然內在地衍生出對兩岸貨幣兌換與清算的強烈需求,從而必然對兩岸貨幣兌換與清算合作産生巨大的推動力,並要求直接的、及時的貨幣兌換與清算。否則,在兩岸貨幣不能直接兌換與清算的情形下,兩岸經濟交流與人員往來以及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一方面不僅要承擔兩岸貨幣間接兌換與清算下的較高的貨幣兌換與清算成本,而且必然面臨第三方貨幣匯率波動的經濟風險甚至經濟損失,另一方面,還因兩岸貨幣無法直接且及時兌換與清算而面臨較大的不便利性與較高的交易成本。

  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是確保兩岸雙方各自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需要

  眾所週知,近30年來兩岸交流往來在貿易、投資、金融、人員往來等方面總體上保持著持續快速發展勢頭的同時,也由於兩岸經濟體規模大小差異、對外經貿關係的主要對象差異以及臺灣當局長期限制性的交流往來政策等因素,呈現出高度的不對稱、不平衡的格局。這種高度的不對稱、不平衡的格局,體現在兩岸貿易方面,大陸處於高度的貿易逆差狀態,近年來大陸每年都面臨逾1000億美元的兩岸貿易逆差;體現在兩岸投資方面,在大陸至今累計實際利用臺資超過520億美元的同時,陸資入臺才剛剛起步,至今不到1.5億美元;體現在兩岸人員往來方面,2010年臺灣居民來大陸超過514萬人次,而大陸居民赴臺才近166萬人次。

  在兩岸經濟交流與人員往來呈現出高度不對稱、不平衡格局的同時,隨著大陸經濟發展與綜合國力的日益增強,人民幣幣值在大陸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以來也在不斷升值,人民幣區域化、國際化步伐也正在加快,再加上兩岸利息率存在較大的差距,所有這些因素使得臺灣民間對人民幣的需求不斷增強。而在人民幣的供給方面,儘管臺灣當局根據其2008年6月12日修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在清算機制建立前,人民幣可以在‘金管會’和‘央行’指定銀行于臺灣本島兌換”,但是由於兩岸尚未建立貨幣清算機制,所以人民幣在臺灣的供給並不穩定,甚或往往短缺。

  而在兩岸貨幣不能完全直接兌換與清算的情況下,人民幣在臺灣供不應求也引起了不少的並發癥。首先是在兩岸衍生地下黑市交易,並滋生偽鈔等管理問題。其次,也是更為嚴重的問題,由於人民幣在臺灣供不應求,一旦流入臺灣就不會輕易流出,造成人民幣在臺灣逐漸累積。兩岸貨幣當局因此面臨貨幣資訊失真、無法確知貨幣基礎多寡等問題,這必然又會影響到兩岸貨幣當局的貨幣政策施行與監理能力。

  總之,海峽兩岸雙方目前雖已局部開放兩岸貨幣的有限兌換,但仍不能滿足龐大的市場需求也無法完全且及時結清,這既有礙于兩岸交流往來又衍生諸多經濟與管理問題。隨著兩岸交流往來與經貿關係的深化發展,未來人民幣與新台幣的貨幣關係勢必更加密切。兩岸雙方儘快簽訂貨幣清算協議或建立貨幣清算機制,讓兩岸貨幣供需、匯兌與清算運作機能及早步入正軌,符合雙方各自的經濟利益。

  (唐永紅 作者係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國臺辦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編輯:劉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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