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鄉村座談達共識:六方面加強合作

時間:2011-08-19 16:59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桃園8月19日電 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副會長、農業部總經濟師陳萌山19日在此間表示,兩岸鄉村代表達成了共識,將從呼籲農産品貿易機制化和制度化建設等6個方面加強和推動兩岸農業合作。 

  由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與臺灣省農會、臺灣省漁會、臺灣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主辦的第3屆兩岸鄉村座談活動,經兩岸鄉村代表連日在臺灣10縣市農漁業鄉鎮當面交流後,19日上午于桃園舉行大會。 

  陳萌山在作總結發言時説,兩岸簽署和落實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來,兩岸農業合作促進鄉村經濟社會共同發展的前景更加廣闊;兩岸鄉村代表達成共識,下一步將從6個方面加強和推動兩岸農業合作。 

  首先,進一步呼籲兩岸農産品貿易機制化和制度化建設。隨著ECFA的實施,為臺灣種植業、養殖業、捕撈業在大陸開拓了市場空間,也為大陸農業提供了對接的機會,兩岸農業要抓住這一機遇,開展良性互動,建立更廣泛的臺灣農産品銷往大陸的穩定、專業、高效的貿易平臺和渠道,實現對臺農産品採購常態化。 

  其次,進一步加大和擴大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領域的宣傳力度。抓住兩岸簽署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的契機,切實提高兩岸基層農民植物品種權保護意識,建立兩岸植物品種保護的合作機制,加強兩岸植物品種保護和農業技術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更好地為兩岸農業發展服務,提高兩岸植物品種的創造、運用、管理、保護的水準,促進兩岸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要素互補和合作共贏。 

  第三,廣泛開展結對子鄉村交流合作。進一步加強結對子鄉村的走訪交流和資訊交換,建立穩固的溝通交流渠道。根據資訊交流和實地考察的情況,研究確定合作的領域、項目與模式,積極開展農業實用和高新技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開展農産品貿易和農業結構調整,優化鄉村資源配置和合作開發,共同推動新農村建設,為兩岸農民謀福祉。 

  第四,積極搭建兩岸基層農業技術溝通合作平臺。開展兩岸農業科研單位和人員的交流合作,廣泛開展兩岸農業實用和高新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研發,推動兩岸對農業生産、技術等方面先進經驗的分享和應用,推動兩岸農業結構調整,促進兩岸現代農業的建設和發展。 

  第五,進一步加強基層人員交流往來。創造條件,爭取各方支援,盡力為雙方的考察和合作提供便利條件,開展多層次、多樣化的基層農業人員的直接交流交往,推動農業生産技術、經營管理、行銷理念等方面經驗的分享交流和借鑒應用,增進彼此了解和理解,增進感情交融。

  第六,著力深化兩岸基層民眾交流的文化內涵。進一步加強中華民族農業傳統文化的交流,開展民俗、藝術、文體方面的交流合作,努力把傳承中華農業文明和農本文化等主題貫穿于交流活動之中,不斷鞏固凝聚兩岸基層民眾的文化紐帶,推動對農耕文明和農本文化的傳承與弘揚。(記者 劉舒淩 陳靜) 

編輯: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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