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近日公佈的《2012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指出,目前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時機已經基本成熟。專家表示,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與之相適應。在推進存款保險制度時,應充分考慮銀行的費率成本。
在利率市場化已有實質舉措的情況下,央行明確表示存款保險制度也將出臺。央行7月13日公佈的《2012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説,(央行)在借鑒國際金融危機中各國風險處置經驗基礎上,推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積極推動建立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先後多次完善存款保險制度設計方案,目前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産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制度。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利率市場化使銀行業競爭更加激烈,中小型銀行面臨更大的風險,這種情況下銀行破産由政府來兜底是不合理的。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市場化的金融保障制度來保障儲戶的利益。目前推出存款保險的難點在制度和協調層面,而非技術層面。
對於銀行業關於推進存款保險制度會增加銀行費率的擔心,郭田勇認為,整體而言,我國銀行業務相對單一、監管要求又高,發生破産清盤的概率低,因此保費應低於西方國家;從國際層面看,存款保險一般作為金融監管體系的延伸,因此建立後可考慮取消此前收取的銀行監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