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曾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因突破當時體制框架,勇於嘗試小商品、大市場的市場經濟發展模式而開創中國民營經濟之先,被稱之為“溫州模式”;如今,溫州市政府又出臺促實體經濟發展之新政(俗稱“31條”),再度突破政策框架,其“零首付”註冊等新規為溫州釋放民間創業新的潛力。
溫州市政府《關於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即“31條”)圍繞資本資源利用、住所資源挖掘、幫扶等方面展開。
“31條”規定,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內資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請免繳首期註冊資本,但股東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個月內繳付不低於20%的註冊資本,且不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餘額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清。此條款被稱之為註冊“零首付”,將市場準入條件降低,並突破國家工商局相關規定:內資企業在註冊登記時,首期通常至少需要繳納20%的註冊資本。
溫州市工商局企業註冊登記處處長林萍在接受記者採訪表示:“考慮到總體經濟環境不容樂觀,以及國家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我們給予市場主體三個月的探索期,鼓勵他們零門檻去探市場,鼓勵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
在放開市場的同時,是否帶來不可預見的風險,林萍認為,其中風險首先表現在法律層面,但目前政府願意承擔此責任。“至於社會管理風險,其實任何一項政策都具有積極和消極的一面,這要看是哪項因素更有利,不能因噎廢食”。
“事實上,即便不降低門檻,也會有企業抽逃資本金,更何況對於企業而言,閒置一筆資金確實是一種浪費。”在溫商商業合作社秘書長葉天兵看來,這項政策對溫州目前狀況而言確實比較務實,也更具有現實意義。
“‘零首付’註冊企業若覺得能在市場中站穩腳跟,補交20%的註冊資本,另外的錢在兩年內繳清。若無法適應,企業將被登出。”林萍介紹説,目前有15家“零首付”的企業受益,這一批老闆都是“80、90後”。
此外,在“31條”中,有7條和突破“住所登記難”問題有關,其中包括支援企業最大限度利用住所資源,允許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文化産業企業以集中辦公區經過物理分割的獨立區域作為住所。
“這主要是為了緩解溫州商住樓面積不足的情況,但是,住所登記並不是完全開放的,在徵得利害關係人的同意後,可以開網店、開公司,但不能開工廠。”林萍説。
林萍表示,這一條也降低了在大學校園、市場內創業的成本。“大學和市場的集體産權在工商部門備案後,創業者只要出示和這兩者的租賃合同也可以註冊登記。”
而按照《物權法》的要求,廠房或者住宅要直接登記為經營場所,在原則上是不予登記的。
目前,“31條”公佈剛剛滿月,溫州市也正在摸索著石頭過河,不斷矯正一些具體條款。
“我們正在建立評估機制。總的原則是政府放水養魚、市場自主調節、企業需求發展。”林萍最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