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加快建設統一監管場外交易市場

2012-04-27 09:05     來源:證券時報     編輯:范樂

  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再次迎來政策利好。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了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29條政策意見。意見包括推進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加快統一監管的場外交易市場建設步伐等。

  《意見》要求各政府部門努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明確提出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資平臺,支援符合條件的小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具體措施包括:推進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發揮債券市場對微觀主體的資金支援作用。加快統一監管的場外交易市場建設步伐,為尚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資本市場配置資源的服務。

  同時,逐步擴大小型微型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集合信託和短期融資券等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完善創業投資扶持機制,支援初創型和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

  《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水準,對達到要求的小金融機構繼續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優先支援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於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債。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進一步研究完善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有關規定。

  同時,在加強監管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適當放寬民間資本、外資、國際組織資金參股設立小金融機構的條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嚴格禁止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嚴格限制金融機構向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

  《意見》明確,依法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50億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億元。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援處於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等。

  《意見》還提出,要儘快出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政策的實施細則,鼓勵和引導小型微型企業進入教育、社會福利、科技、文化、旅遊、體育、商貿流通等領域。此外,《意見》還從財稅、流通、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提出了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多項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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