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保險資金不能直接參與房地産開發

2010-11-15 09:22     來源:中新網     編輯:張蕾

  中新網11月14日電 11月14日,2010全球PE北京論壇在北京舉行。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論壇上發言時表示,保險資金參與股權投資過程中,不能投資商業住宅,不能直接參與房地産開發,不能投資涉獵房地産企業。

  陳文輝稱,隨著我國保險市場快速發展,保險機構已經成為金融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客觀上要求在確保安全性、流動性前提下,不斷拓寬資金運用渠道。陳文輝介紹,今年保監會發佈了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允許保險資金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擴大了保險資金自主配置的空間和彈性,進一步拓寬了保險資金投資領域,有利於優化我國保險資産配置,緩解投資壓力,分散投資風險,保障資産安全。保監會同時對保險機構參與股權投資的能力、風險控制和管理責任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陳文輝表示,保險資金參與股權投資是一項新事物,需要積極探索。PE作為一種創新的投資方式,可以獲得高回報,有利潤促進並購重組是改善保險資産負債匹配的重要工具之一。目前從全球保險業配置未上市股權資産比例來看,日本為30%,德國為10%,美國為5%,我國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股權的帳面餘額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5%。他表示,整體上中國還處於探索階段。PE在我國屬於新興投資領域,仍處於成長過程中,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待於進一步完善,其成熟和壯大還需要一個長期過程。保險資金參與股權投資,也是一項新事物,需要積極穩妥推進試點,不斷總結經驗,創新投資模式,加強改進監管,不斷提高保險資金參與股權投資的品質和水準。

  陳文輝稱,目前應審慎對待保險資金參與股權投資的潛在風險。保險機構本身是風險管理機構,為公眾提供安全保障,不能為被保險人帶來新的風險。因此,保險資金參與PE投資,需要審慎關注可能存在的風險。保險公司作為投資主體,應當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資産託管、專業隊伍、財務指標等方面達到監管的標準,體現從嚴管理和能力優先的原則,明確規定投資管理機構和仲介服務機構的資質。二是界定投資標的,明確保險資金只能投資于處於成長期或者成熟期的企業股權,不能投資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不能投資高污染、高耗能等不符合國家政策和技術含量較低、現金回報較差的企業股權。不能投資商業住宅,不能直接參與房地産開發,不能投資涉獵房地産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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