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將”變造假幣“當做殘破幣

2013-02-05 10:23     來源:國際商報     編輯:范樂

  年關將近,各類資金交易、結算付費等都涉及大量的現金,農行浙江省分行人士提醒,要有效區分變造假幣與殘破幣的概念,勿將變造假幣當做殘破幣誤收誤付。

  近日,浙江省諸暨市民張女士在農行諸暨市支行存款的過程中,被告知其中一張百元紙鈔為假幣,要當場收繳。張女士大呼冤枉,説這錢是剛從一個客戶那裏收進來的,看上去是一張殘破幣。仔細辨別發現,這張假幣是一張拼湊幣,即所謂的變造假幣的一種。銀行工作人員説,這張假幣是通過剪接的方法,在真幣的基礎上拼接了一小段假幣,由於大部分是真幣,容易導致矇混過關,誤收誤付。

  既然大部分是真幣,那麼把那段假的扯掉,剩下的還能按照殘破幣的標準兌換嗎?銀行方面指出,拼湊幣雖只是部分摻假,但一經變造,整張紙幣都會被定義為假幣。除非存款人自己發現,將那小部分假幣處理掉,剩下的大部分真幣才可以拿到銀行進行殘幣兌換。而銀行櫃面一旦發現假幣,有權利也有義務進行當面收繳。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的規定,變造的貨幣是指在真幣的基礎上,利用挖補、揭層、塗改、拼湊、移位、重印等多種方法製作,改變真幣原形態的假幣。一旦經過變造,即成為假幣。“再真的假幣還是假幣”,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發現此類假幣的,必須當面予以收繳。而《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中指的是對殘污、缺損的人民幣可進行“全額”“半額”兌換,其前提是對真幣進行的兌換。因此二者不可混為一談。

  農行浙江省分行人士表示,希望人們都能養成“愛護人民幣,杜絕假幣”的良好習慣,自覺維護人民幣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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