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雙方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

2010-06-30 09:49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蕾

  新華網重慶6月29日電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9日下午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協議相關的事宜。

  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為落實協議目標所必需的磋商;監督並評估協議的執行;解釋協議的規定;通報重要經貿資訊;根據協議第十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協議相關的事宜,並接受委員會監督。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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