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啟銘表示,陸資赴臺投資相關辦法及第一階段開放項目,預定5月中旬辦理公告,其他配套以5月底前公告為目標;盼可于6月正式上路。
報道稱,臺當局“經濟部”研擬的“大陸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草案”,今天由臺行政當局“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召開跨部門協商會議,已初步定案。
臺當局“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開放陸資赴臺投資項目是依據先緊後寬、循序漸進、有成果擴大的檢討原則,採正面表列分階段開放,第一階段開放項目將在5月中旬陳報臺行政當局核定。
第一階段開放項目,在製造業部分將開放65項,約佔臺灣行業標準分類製造業細類的30%。主要是配合兩岸産業合作,針對已列為搭橋項目的重點産業項目,如中草藥、汽車等産業,優先列入。
另外,上下游産業鏈完整,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力,並具有製造及管理能力者,如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等,也是第一階段開放的項目。至於晶圓、TFT-LCD(薄膜電晶體液晶螢幕)則暫不開放。
服務業部分將開放23項,主要考慮原則是有助於商業活動及行銷通路的服務業,且業者具因應能力者,如批發業、零售業等;以及配合兩岸兩會已簽署的協議,開放包括觀光旅遊、海空運等服務業。
不過,凡涉及學歷認證、專業證照如律師、會計師,或需考慮業者調適能力的服務業(如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則暫緩開放。
公共建設部分則開放11項,主要是開放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進行投資,但對於公共建設,承攬部分仍暫不開放。(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