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官方消息稱,為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協調,保障金融業穩健運作,國務院已批復《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工作方案的請示》,同意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本報訊 (記者劉新宇)昨日記者了解到,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承擔金融監管協調日常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除了召集人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外,還包括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證監會主席肖鋼、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外匯局局長易綱,聯席會議通過季度例會或臨時會議等方式開展工作,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分析指,這是監管層面對綜合化經營做出的反應,而這種“鬆散型”混業監管也有可能在未來朝進一步的統一監管演變。
聯席會不代替
相關部門現行職責
聯席會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開展工作,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重大事項按程式報國務院。
去年底,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正在申請A股承銷牌照的消息,曾引發了市場對於金融業是否需要混業經營的討論。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與過去曾經出現的聯席會議不同的是,這一次是通過國務院批復的形式展現,“説明這是作為正式的制度安排來披露的”。在金融行業交叉性、跨市場性業務發展的背景下,各監管部門針對交叉性、跨市場性産品和服務的監管、風險的防範有必要進行溝通協調,“特別是資訊方面的溝通。”趙錫軍指出,以6月份出現的流動性問題為例,各個金融市場的聯繫已呈現越來越密切的關係。
或為“過渡性”監管機制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副院長陸軍的觀點則更為激進,他認為不排除聯席會議是一種“過渡性”的安排,“實踐總是跑在前面,監管總是滯後的,隨著混業經營的推進,沒有統一協調的監管確實比較容易出現問題”。陸軍指出,未來確有可能將幾大監管部門合併起來,“但這涉及到法律的修改以及機構調整,短期內是做不了的”。
(劉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