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銀行及保險QDII 可投資臺股及期貨

2013-06-04 09:50     來源:北京青年報     編輯:王偉

  臺灣金融監管機構2日表示,已發函同步開放大陸銀行、保險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可來臺投資證券市場及期貨。

  據該機構消息,兩岸監管機構在今年4月1日第三次兩岸銀行業監管磋商會議上簽署的大陸銀行業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代客境外理財備忘錄(MOU),自6月生效。大陸銀行業主管機關所核準的QDII可以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該項MOU規定,大陸銀行業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將可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臺灣證券市場,將在備忘錄簽署後60日內生效。大陸銀行業QDII可來臺投資的四大類商品,包括固定收益類産品、集合投資計劃或公募基金、上市櫃股票等有價證券、其他可投資性金融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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