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想要借取消存摺賺取更多的銀行卡年費,以轉嫁經營成本?以後可能行不通了。昨日,銀監會針對銀行不規範經營展開專項治理工作,並出臺“七不準”原則,要求銀行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對於此前抱怨頗多的銀行亂收費問題,此次銀監會也著重強調,規定銀行不準轉嫁成本,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各行總行要統一制定服務收費價目名錄,在網站上公佈或印製手冊發佈。
實際上,自去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被要求取消了包括“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和銷戶手續”等34項收費。但此後亦有媒體報道,不少銀行仍然“鑽文字空子”,收取費用。
此外,“七不準”中還明確表示,銀行今後將“不準以貸轉存;不準籠統地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不準存貸掛鉤;不準以貸收費;不準浮利分費,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不準借貸搭售,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産品”。(記者 姜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