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指標可以説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指揮棒,其調整會直接影響到商業銀行的行為,在中國這樣一個依然以銀行融資佔據主導的市場中,這種調整還會直接影響到整個金融市場的波動,因此,在具體的指標調整構成中,需要對監管指標及其影響進行充分的事前評估。
目前,無論是在國際範圍內還是在中國國內,整個監管指標體系的大的框架應當沒有什麼大的分歧,關鍵還是在指標實施政策效果的評估方面。從具體指標的具體應用上來分析,目前看來,至少有幾個方面值得思考:
第一,做一個情景的模擬計算,假定未來三年、五年內中國的銀行業都落實了杠桿率、資本充足率、流動率和撥備覆蓋率這四大指標體系的要求,倒算下來,銀行必須要保持相對高的利差水準才能覆蓋這麼高的運營成本。銀行的對策,要麼是轉型,要麼是在已經相當高的利差水準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利差水準,也就是説整個利率市場化的推進要持十分謹慎態度。
第二,就爭議比較大的2.5%撥貸比來看,從中國當前的銀行體系風險管理狀況看,決策層的意圖有一定道理。但同時值得關注的是,這個指標的實施,如果不配合相應的改良,可能帶來一些負面影響。例如,這個指標可能實際上會起到獎劣罰優的作用:原來資産品質差的相應的撥備提得多,提得多之後撥貸比就達到了2.5%;而那些原來資産品質控制得比較好、不良率低的銀行,需要提得比較多,這對那些業績比較好、資産品質和風險控制比較好的銀行實際上是懲罰。另外,這可能也不利於銀行消化風險。銀行為了達到撥貸比的指標要求,可能就沒有太大的動力進行核銷了,因為核銷之後,撥貸比的分子就降低了,就會降低撥貸比。也就是説,撥貸比這個指標如果不進行適當的改良,可能反而會起到逆向激勵的作用,不鼓勵銀行去積極處置、消化不良資産。
能不能根據貸款的遷移比進行細化。如果遷移度比較高就要求比較高的撥貸比,當然也可以有適當的差異,不至於使這個指標形成很嚴密的指標體系之後,出現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穩定不利的另一面。
第三,杠桿率也是很重要的指標。發達市場的銀行面臨的挑戰是杠桿率過高,而中國的銀行從總體上看可能是缺乏駕馭高杠桿的經驗,杠桿率本來就很低,還要把杠桿率壓的更低。要進行資本金約束和控制的話,就得讓銀行學會比較好的運用杠桿,做到恰如其分的盈利。在發達的金融市場上,一個杠桿率很低的銀行是創新能力較差的銀行,所以如何在符合規定、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運用杠桿來增大回報率,也是不同的一個環境、語境下提出來的問題。
因此,監管指標體系的轉換影響深遠,在評估它的效果時,需要考慮到實際的市場結構和市場發展階段的不同。這個問題涉及到多個金融領域。例如當前中國的銀行業業務規模拓展很快,加上監管要求的提高,需要補充資本金的壓力不小,這就促使銀行在傳統的補充資本金的渠道之外,積極需要拓展新的金融工具,目前國內的證券市場創新約束較多,可以考慮借道到香港市場,香港市場的金融法規較為完善,可以拓展多種資本性的金融工具,對此應當提供相對寬鬆一點的政策環境。(巴曙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