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客戶五年理財記:4萬美元遭腰斬 贖回屢被阻

2013-03-18 10:34     來源:央視網     編輯:范樂

  隨著315的臨近,全國各地消費者向中國網財經發來的各種消費投訴開始增多,與去年相比,其中金融投訴的增長最快,而渣打銀行的理財産品再次成為投訴重災區。

  日前,中國網財經接到深圳肖女士的投訴,稱她在2007年投資4萬美元購買了渣打銀行代銷理財産品,5年後現在的賬戶餘額僅為2.15萬美元,虧損接近50%。

  肖女士指出,自己在渣打銀行前後購買的兩款産品均未收到合同和風險提示等文件。隨後當産品出現大幅虧損時,客戶經理沒有做風險警示,反而對肖女士的贖回要求多加阻擾,致使虧損加劇。

  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肖女士在渣打銀行的客戶經理韓某核實相關情況,韓某表示她需要向上級請示後才能接受記者的採訪,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收到渣打銀行的任何反饋。

  近幾年,渣打這家百年老店一次次被推到風口浪尖上。諸多投資者因理財産品巨虧與渣打發生糾紛乃至對簿公堂,是偶然還是必然?林林總總的博弈中,暴露出了渣打銀行無法匿藏的監管機制缺失和金融服務方面的漏洞。

  認購合同書只有簽字權

  據深圳肖女士講述,因公司結匯業務,她與渣打時常有業務往來。2007年6月,肖女士前往深圳渣打某支行辦理業務時,在一位張姓客戶經理的推薦下,投資4萬美金購買了一款名為新興基建(QDII200704)的QDII産品。

  然而,因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從購買之日起新興基建便一路虧損。根據肖女士提供的對帳單顯示,截止2008年11月新興基建的凈值僅為41.67%,浮虧接近60%。

  2008年上半年,肖女士眼見虧損嚴重,便與客戶經理溝通打算贖回産品止損,但卻受到了客戶經理張某的勸阻。不久後,客戶經理張某便調離崗位。隨後肖女士也曾與渣打銀行其他客服電話聯繫要求贖回産品,但是渣打工作人員均因不了解清楚而推脫,於是贖回一事也暫時擱置。

  2009年下半年,另一位邢姓客戶經理主動與肖女士聯繫,告知肖女士新興基建即將到期,並向其推薦了另一款産品。但第二款産品也沒有獲得預期收益。截止2013年3月13日,肖女士的理財賬戶資金僅剩下2.15萬美金。

  據肖女士回憶,自己當時在網點並沒有當即打算購買産品。客戶經理張某表示當天可以先簽名,後期再補辦其他協議,並勸其放心。肖女士礙於事務繁忙,沒有過多追問,於是在合同上簽了字。事後,在電話溝通的情況下肖女士同意投入4萬美元購買該産品。

  肖女士表示,除了最初的簽字行為是在櫃檯進行的,其他時間並未再踏足網點和網路進行操作,從開設理財賬戶到購買理財産品都是渣打工作人員一手包辦的,自己沒有收到過渣打寄來的兩款産品的任何合同和風險提示等文件。

  更讓肖女士耿耿於懷的是渣打銀行幾位客戶經理的作為。肖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在網點辦理業務時,客戶經理張某曾表示這款産品可隨時終止,投資者可以在每月15日和28日登記贖回。“後來張某一時説産品不能贖回,一時説需要在贖回日辦理。總之與當時簽字時的説法已經完全不一致。而在張某調職後,半年時間無人理會,我只能眼看著資金繼續縮水。”

  肖女士表示,這件事讓他不再相信渣打銀行,雖然以前認為他們是國際大銀行,但發現國內和國外服務水準相差太多。目前,肖女士正在向渣打銀行討要兩款産品的合同書,以便進行維權。

  據一股份制銀行私人銀行客戶經理劉珺(化名)介紹,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産品時,一般需先做風險測試,隨後再根據選擇風險等級匹配的理財産品,如果投資者決定購買理財産品,會在客戶經理幫助下填寫理財産品購買確認書,同時投資者本人需親筆抄寫風險確認書,即便現在手續簡化,也需要本人在網路上通讀風險提示後再確認。“不可能出現合同的一方拿不到簽字的合同書。如果一開始手續不齊全,事後投資者想追究,銀行方面也難以脫身。”

  廣東國暉(北京)律師事務所朱素斌律師指出,在此事中,“銀行在肖女士未設立賬戶及密碼的情況下就直接就從卡裏將錢劃走替其購買理財産品”,“通過電話購買理財産品卻沒有簽訂合同和風險提示”等做法顯然不符合規範,銀行存在過失。

  但是他同時表示,如果要想證明銀行的過錯,首先要證明肖女士曾經向銀行提出終止的想法,而這種情況在現實中證明難度較大。同時肖女士如果想向渣打銀行索賠,要將肖女士與銀行最初所簽合同核對條款後才可知。

  頻遭投訴緣起人禍

  肖女士的經歷只是渣打銀行諸多苦主中的一例。近幾年,渣打的理財産品屢次遭到苦主投訴,甚至有産品曾被曝虧損97%。

  記者通過整理髮現,這些被投訴的大部分都是2007年-2008年之間發行的代客境外理財産品。這類産品普遍期限較長,並陸續在2011-2012年期間到期,正是在這段時間渣打頻遭投訴,被曝巨虧的産品應接不暇。

  “2007年下半年起,金融危機導致國外資本市場表現不佳,QDII等産品在2007年、2008年幾乎全軍覆沒,成了眾多投資者的噩夢。”一位理財分析師指出。但以此概括渣打在理財業務上的諸多問題顯然並不全面。

  記者發現,諸多案例中不少苦主都提及,在他們的産品期限已到,想要贖回之時,都受到客戶經理各種理由的勸説和阻止,同時數位購買渣打銀行理財産品的苦主也都稱,客戶經理在上一個産品到期後,都極力推薦客戶更換新的理財産品。例如,近一段時間媒體披露的渣打苦主張宇(化名),當初在購買美林聚焦亞洲QDII200710理財産品時,渣打銀行客戶經理沒有作風險預警;産品運作期間發現虧損時,但客戶經理還是建議繼續持有,其遭遇與肖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轍。

  據某外資銀行風控部門中層管理人員透露,不少外資行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是採取打分制,每月必須完成一定的存款,一定的産品銷售,以及一定的新增客戶等指標。總部壓給分行,分行壓給下面支行,支行再壓給具體的人,層層下壓。這一做法導致一線銷售部門的理念和風格比較激進。

  客戶經理避重就輕、誇大收益,再加之理財服務屢屢出現中斷點,成為渣打銀行的無法回避的管理掣肘。

  肖女士稱,這五年間自己換過三位客戶經理,目前自己的客戶經理已經不是邢某,而是一位姓韓的女性。而張宇也曾同樣表示,之前給自己推介産品的客戶經理早已辭職,購買時究竟如何誇大收益、隱瞞風險已無法對質。

  “這種流動必然會對客戶帶來影響。”一位招聘經理介紹,外資銀行的理財産品中有很多高風險産品,如果客戶沒有好的收益會抱怨理財經理,理財經理不開心,有合適的機會就會離職。而下一任客戶經理根本不了解客戶和當時的情況,就會推脫,或者告訴客戶本來就是高風險高收益産品。

  據悉,目前包括渣打銀行在內的三家外資行已向證監會提交基金銷售牌照申請材料。“我不明白一個如此不負責的金融機構,怎麼能夠獲得基金銷售牌照?屆時不是有更多投資者受矇騙。”這也是肖女士執意討説法的重要原因。

  而對於屢遭投訴的渣打銀行來説,從根本制度上去解決前端銷售和後續服務中的問題,讓投資者充分了解産品內容、具備風險意識,或許才是擺脫“巨虧”、“欺詐”等字眼的有效途徑。

  近幾年渣打銀行理財虧損案例

  渣打銀行一款QDII理財品被曝巨虧:投10萬虧50%

  一位叫張宇(化名)的投資者稱,其2007年在渣打買了10萬的産品,2012年12月13日到期,賬面虧損約50%。他2007年買的美林聚焦亞洲QDII200710理財産品,購買産品時客戶經理沒有作風險預警;産品運作期間發現虧損時,客戶經理還是建議其繼續持有;最後虧損成定局,找客戶經理卻早換人了。

  客戶微博控訴渣打理財:15萬隻剩7000元

  2012年2月底,ID號為盤子(化名)的投資人的一條微博一石激起千層浪。盤子稱:“三年前渣打銀行北京華貿支行給我做了個理財産品,當時投資了2萬多澳大利亞元合15萬元人民幣,下月到期。昨天給我來個電話告已剩下7000元,全部虧損。”但奇怪的是,該微博幾天后被刪除,博主對於“銀行是否給予了相關賠償”的問詢不置可否。而渣打銀行相關人員亦以不清楚是否賠償,未做明確答覆。

  渣打銀行深陷理財糾紛 宋文洲耗資千萬打贏官司

  2008年3月,宋文洲在渣打銀行購買了理財産品,卻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巨虧5300萬元。面對巨虧,宋文洲將渣打銀行告上法庭,兩年多的時間裏,他投入人民幣1000余萬元,同時投入了難以量化計算的精力,終於勝訴,追回虧損,成為個人PK銀行成功的里程碑式案例。

  渣打理財産品虧損40% 對帳單卻紋絲不動

  2007年12月11日,南京市民李玫投入14.95萬元購買渣打銀行一款代客境外理財産品。直到2008年8月之前,李收到的對帳單,産品結余金額均顯示為本金。8月,李玫考慮贖回時,此時收到的對帳單,突然顯示産品出現大幅度虧損。截至2010年11月26日贖回金額度是86335.32元,虧損達42.25%。李玫遂于2010年11月,將渣打銀行告上法庭。

  渣打理財産品虧損60% 渣打故意隱瞞虧損資訊-

  李先生2007年7月在渣打銀行王府井支行購買了一款QDII産品,王先生在購買後的頭兩個月收到的帳單上都顯示了賬面價值和贖回價格。但是隨後一年多內,每個月寄來的對帳單上都沒有贖回價格,而且賬面價值都是一萬美元。李先生撥通了渣打上海總部的電話,經過多次交涉後,上海總部的人員表示,相關理財産品的理財經理已經被替換了,並表示該理財産品的價值已虧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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