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理財出現“飛單”,銀行一怒之下將第三方理財機構告上法庭。近日,華僑銀行將第三方理財機構恒天財富告上法庭,理由是“對方不正當競爭”。雖然當下案件細節並未全部公佈,但由於“飛單”引起的銀行狀告第三方理財機構的案件,實屬首次。
銀行理財“飛單”,更多的是指客戶在銀行所購買到的理財産品的資金,實際上並未流入銀行體系內部。
據了解,事件的由來是,恒天財富上海分公司一位財富中心團隊負責人原為華僑銀行
的個人客戶經理,隨後到了第三方理財機構恒天財富,在原同事的介紹下,向華僑銀行一位客戶兜售信託理財産品,並涉嫌借用華僑銀行之名。
華僑銀行昨日表示,鋻於本案已經提交法院審理,不願多説細節,只待法院的裁決。
客戶經理與第三方理財機構私下合作兜售理財産品,最近並不少見。但以往銀行處理“飛單事件”,多是“啞巴吃黃連”,將涉案人員開除了事,而此次銀行直接將第三方機構及銷售人員告上法庭,在國內實屬首例。有關人士分析表示,銀行方面最終能否勝訴尚不明朗,警示作用更大。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張遠忠則表示,銀行要證明産品確實是第三方機構所出,而非銀行所出,以及銀行的確並不知曉此事,“如果理財經理配合的話,取證並不是難事。”
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當下第三方理財機構繁多,但理財産品品質參差不齊,“一些甚至並不在監管範疇之內,對於銀行而言,他們的産品風險實在太大。”
據業內人士介紹,銀行的確存在“代售”的理財産品,一方面銀行可以賺取至多1%的中間業務收入,另一方面也能夠豐富理財産品的種類。但只要進入銀行正規銷售名單的産品,都要通過把握産品風險的信審會,而往往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産品通過的幾率不大。
既然通過正當途徑進不了銀行的大門,那麼客戶經理就成了第三方攻克的目標。“我一天就能接到很多第三方理財機構的電話,無非是讓我幫他們代售産品,給我提成。”一位銀行個人客戶理財經理坦言,一些不靠譜的理財産品能夠給出3%的回扣,“回扣越高可能風險就越大,甚至一看便知錢投進去就得打水漂,根本不敢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