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外資銀行擬可託管基金 外資內資將同場競技

2012-11-01 10:43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范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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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業界盛傳的外資銀行將可託管國內基金的傳聞得到進一步證實。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0月31日表示,擬修訂《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管理辦法》,將其名稱改為《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對基金託管人的資格準入、託管業務運作等方面做出要求,首次將基金託管銀行範圍擴展到在華外資銀行。

  新法規多方面細化

  據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將《資格管理辦法》修訂為《業務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了適應基金行業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國基金託管制度。在修訂原則與思路上有兩方面值得關注。

  首先,從明確職責、規範業務、防範風險的角度,進一步細化基金託管人應履行的各項法定職責,落實基金託管人的受託責任,強化內部控制要求,完善違規問責機制。

  此外,在託管資格管理方面,證監會表示,為了促進基金託管市場化競爭,擬推進公募基金託管業務對外開放,允許符合審慎監管要求並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在獲得基金託管資格上享受與本國銀行同等權利,同時,本著“高標準、寬準入、重服務、嚴監管”的原則,將進一步提高基金託管資格準入的專業化要求。

  新法規完善了違規的問責機制,明確了對違規機構及相關人員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建立了託管資格退出機制,對連續三年未開展基金託管業務或者嚴重的違規行為,將對機構及相關人員採取行政處罰,直至取消基金託管資格。

  外資內資將同場競技

  該《辦法》最引人注目的修改之處在於,將具備託管資格的機構範圍由原來的境內中資商業銀行,擴展到符合條件的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外資銀行苦盼多年的代銷基金業務終於看到了曙光。這也意味著,不久的將來,外資銀行將與內資銀行一起參與到市場的競爭中。

  據了解,目前外資銀行對基金代銷業務已在積極準備,匯豐、花旗、東亞、渣打等銀行已與一些基金公司進行接觸。

  對此,德聖基金研究中心首席策略分析師江賽春分析認為,從行業角度分析,放開外資銀行的託管資格符合整個市場開放的腳步,但從市場競爭格局看,外資銀行暫時還不具備與內資銀行抗衡的能力,因為整個公募基金的構成群體,依然以中小投資者為主。目前外資銀行仍面臨著銷售網點不足等方面的限制。作為託管行,如果銷量上不去,沒有基金公司願意同其合作。因此,外資銀行要想分得一杯羹,還要從理財服務方面來吸引投資者的目光。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行業共有基金託管銀行18家,託管基金1100隻,基金託管總份額約2.77萬億份,基金託管規模合計2.37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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