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2日電 為適應境內債券金融衍生交易的迅速發展,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期組織編寫了《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産品交易定義文件》的2012年修訂版。法律專家認為,新版債券定義文件結構更加清晰、內容更加詳實、用語更加規範、嚴謹,其內容更加與國際市場接軌,同時更加貼合國內市場的交易及監管實際。
據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相關人士透露,此次債券類定義文件的修訂工作徵詢了多家市場參與者及專業機構的意見。在充分吸納上述意見並參考借鑒國際市場通行慣例的基礎上,新版債券定義文件對2009年版《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産品交易定義文件》中債券衍生産品部分進行了大幅修訂。新版債券定義文件的出臺對於提高債券衍生交易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雙方發生分歧的幾率將會起到重要作用,必將對我國債券衍生交易市場的和諧、健康、良性發展起到大幅促進的作用。
中銀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蔣紀平認為,2012版債券定義文件對2009版債券定義部分進行了重大變革,它不僅對2009版現有定義內容進行了豐富與細化,還引入了新的定義以及新的後備解決機制。毋庸置疑,這些變革不僅有利於降低交易雙方的法律合規風險,還會大大降低交易雙方的交易成本,對於促進我國場外債券衍生交易的迅速、健康、規範發展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可以預見,隨著新版債券定義文件的廣泛適用,我國場外債券衍生交易市場也將迎來新的發展階段。” 蔣紀平表示。
債券衍生産品交易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重要交易品種,也是我國金融衍生産品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據悉,債券衍生産品交易定義文件與其他三份子定義文件——利率類定義文件、匯率類定義文件以及信用類定義文件並列,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新版定義文件。新版債券定義文件相對於2009版債券定義文件部分的內容,不僅結構更加合理,內容更加完備、條款更加嚴謹,而且充分考慮到債券交易市場當前的監管實際。蔣紀平稱,修訂後的文件既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又不會引發合規風險;既符合目前的監管實際又為將來監管政策的逐步放開預留了空間。
此外,新定義文件更加與市場成員目前的交易實踐相貼合,充分反映市場成員的交易習慣及債券交易中的市場慣例。
衍生産品定義文件的實質是將市場成員在交易中形成的市場慣例以各成員所認可的方式固定下來,市場成員在交易過程中就可以直接調動定義文件中的定義從而引入和明確一項慣例,從而達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目的。因此,定義文件最大的目標就是充分反映市場成員的交易習慣、交易慣例,從而可以被市場成員快捷調用、直接使用。
據交易商協會介紹,本次定義文件的修訂過程就力求最大限度地反映當前市場成員的交易習慣,增加了許多交易實踐中市場成員所經常使用應被納入到定義文件而之前卻沒被納入其中的定義。例如,在實物結算機制中明確增加了見券付款、見款付券和券款對付三個定義。這三類結算方式是交易雙方在債券交易中所經常採用的方式,但是2009版債券定義部分中卻沒有予以定義。新版定義文件引入了這三個定義後,交易雙方在交易中可以直接調用其中一種使用,有利於交易的規範、有序開展。
新版債券定義文件另一個顯著的修訂就是對“電腦構”做了重大調整。當前的交易實踐中,交易雙方不願意僅由對方擔任電腦構,而是約定由交易雙方共同擔任電腦構。一旦雙方共同擔任電腦構,則不可避免地存在雙方計算結果不一致的問題,因此需要專門的安排予以解決。新版債券定義文件就充分考慮到了發生這種爭議的可能性,引入了一個迷你的爭議解決機制。
新版債券定義文件引入的新的後備解決機制還包括在交易一方未按期交割債券時,另一方可以採用買進(Buy in)的救濟措施,即該方可選擇及時在市場上買進相關債券以完成交割。由此産生的成本費用由第一方承擔。(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