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本有望設立自擔風險民營銀行

2013-08-13 08:55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林天泉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將推動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此外,將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儘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

  “積極發展小型金融機構,打通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通道,建立廣覆蓋、差異化、高效率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體系,是增加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有效供給、促進競爭的有效途徑。”《意見》表示,將進一步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種類,支援在小微企業集中的地區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推動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

  無獨有偶,此前銀監會發佈《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13年版徵求意見稿),擬修訂2006年版中的中資銀行設立辦法。國務院于7月5日發佈“金融十條”,提出了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2013年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也提到,下半年要試辦自擔風險的民營金融機構。

  8月9日,中關村管委會宣佈,將支援企業發起設立一家民營銀行—中關村銀行,該銀行主要為科技型、創業型、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全面、快捷、低成本金融服務,以及基於創新信用機制和大數據運用。

  此外,在“大力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方面,意見提出,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是解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比例過低、渠道過窄的必由之路。未來將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並購重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儘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

  《意見》提出,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基礎上,將區域性股權市場納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促進小微企業改制、掛牌、定向轉讓股份和融資,支援證券公司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為小微企業提供掛牌公司推薦、股權代理買賣等服務。進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制度,適時出臺定向發行、並購重組等具體規定,支援小微企業股本融資、股份轉讓、資産重組等活動。

  同時,將探索發展並購投資基金,積極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小微企業,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等發行企業債券,專項用於投資小微企業,促進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融資發展。(記者 楊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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