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爭搶基金業務外包蛋糕

2013-04-10 10:58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范樂

  即將於6月1日實施的新基金法允許基金業務外包。據了解,包括工行、建行等多家銀行都在積極籌劃承接外包事宜,並已經與基金公司進行了溝通。業內人士認為,通過外包可以降低基金公司運營成本,而新成立的基金公司更需要外包,不過由於業務量少,銀行難以收回成本。除了基金公司,計劃開展公募業務的私募等機構則對外包拍手叫好,未來他們可能成為外包業務的“生力軍”之一。

  銀行爭搶外包

  即將實施的新基金法支援各類基金服務機構發展,允許基金管理人將投資決策之外的非核心業務外包。萬向信託有限公司董事長肖風日前透露了工行將開展基金業務外包的動向,併為工行 “打廣告”。他表示,工商銀行託管部副總經理肖婉如馬上要做的事情就是外包,“什麼都外包給她,所有的後臺。”

  據了解,除了工行,已經與基金公司接洽溝通業務外包的銀行還有建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等。一位業內人士透露,去年在與建行溝通新産品發行時,建行就提出基金公司可以合作外包,但是後來由於銀行方面似乎未拿到證監會許可或其他方面原因,就不了了之。此外,平安銀行方面也曾與基金公司商談外包事宜。據業內人士透露,主要是銷售業務外包,民生銀行則在準備系統外包。

  該人士解釋,銀行從事外包業務應該需要監管層授權或許可。據了解監管層有意願推動此事,銀行獲得授權可能並不難。

  新基金公司陷兩難

  對於已建立較為完善業務線的大型基金公司而言,割捨自己的後臺再花錢外包似乎不划算。而那些希望節約初始投入成本的新基金公司更有外包的需求,但是這些公司往往剛起步,業務量還非常小,這些基金以及銀行短期均難以收回成本並且盈利。

  一位次新基金公司高管表示,長期來看外包對整個基金行業來説可以省錢,但是目前監管層對基金公司的要求是各業務都要自己做。“新基金公司會計算自己做和外包的費用,如果外包費用大概能佔到自購八成的話可以做,只要能比自己做划算基金公司還是有意願的。我們作為次新公司,前期已經投入了系統和人員,如果再外包就損失了。銀行似乎也並非很想跟小公司合作,因為畢竟走量的話很少。”

  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代宏坤[微博]表示,仲介機構考慮到投入成本、回收週期等可能更希望與大公司合作,但是他們意願可能不強,這的確是一個難題。未來隨著資産管理的逐步放開,更多的機構可以介入,到時這個問題也可以解決。

  除了新基金公司,私募以及券商等資管機構也對公募業務外包鼓掌歡迎。新基金法實施後,這些機構可以開展公募業務,建立龐大的運營體系對於私募而言難以負荷。有私募人士透露,如果允許,除了投研其他都可以外包出去,這樣開展公募業務會輕鬆很多。

  業內人士指出,對於基金而言,通過外包可以專注于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美國基金業務外包很普遍。對於銀行等希望從事該仲介角色的機構,這可以拓展新的利潤增長點,國外託管行的職能中就包括了會計結算、現金管理等,託管費率反而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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