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系統:不是“看不起”,而是“看不清”
疏通銀企對接阻礙的關鍵一點是完善徵信系統。
我國的企業徵信系統建設起步較晚。據了解,人民銀行于1997年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諮詢系統,于2004年成立銀行信貸徵信服務中心。客觀上看,這套徵信系統還不甚完善,內容真實性難保證、資訊應用過程存在風險、系統功能有效性難發揮。其中,最令中小外貿企業尷尬的就是信用記錄缺失。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提出了一條解決途徑。他説,由於規模小,中小外貿企業的信用往往是與其業主的個人信用緊密相連的。企業年齡小,但業主年紀大,因此可把業主個人的信用記錄納入到企業徵信系統中來,這樣就給如何取信那些成立時間短、無信用記錄的企業提供了一條融資渠道。“但現狀是,徵信系統挂一漏萬,銀行對中小企業不是‘看不起’,而是‘看不清’,只好選擇避險。”魯政委説。
民間融資:
堪比高利貸的利息重負
像李巧曼所在的企業一樣,吃了銀行的閉門羹後,他們往往會轉向民間融資。這種融資方式屬於非正規金融渠道,但手續簡便,比較靈活,能夠滿足中小外貿企業對融資時效性的要求。因此,商業信用、民間借貸等非正規民間融資成了中小外貿企業融資的重要補充。
但民間融資的利息卻高得令企業咂舌。張躍強介紹説,他的企業從銀行貸款多數為少於6個月的中短期貸款,年利率最高時是7%~8%。溫州等地的民間借貸利率則比銀行高出三四倍,最高時可達20%,很像過去的高利貸。
魯政委認為,民間融資應陽光化,這是提高這種融資渠道的安全穩定性,同時降低其利率的途徑之一。他指出,借貸雙方應簽訂統一合同,承認並履行合同,違約的要提交法院判決,沒有約定的部分要依據現行法律酌情處理。
在他看來,中小外貿企業應理性佈局企業發展,不要盲目地追求跨越式發展。在企業規模還不大、資金還不足的情況下,不要貪多貪大,盲目接大項目大訂單。
融資渠道:
以創新提供更多選擇
當前,我國中小外貿企業的融資渠道比較狹窄,主要依賴業主投資、內部集資和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儘管風險投資、發行股票和債券等融資渠道也被使用,但對中小外貿企業的作用仍很有限。
李煒表示,我國亟待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多元化,從現在的銀行貸款一條路上轉向融債,降低企業對銀行貸款的依賴度。
李煒進一步指出,就銀行貸款來説,必須提高效率,在制度上從現行的利率管制向利率市場化轉變,促使信貸環境走向成熟,在篩選放貸企業時使高效的中小外貿企業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