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保監局日前發佈廈保監罰〔201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湖裏支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財險廈門市湖裏支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
該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經調查,平安財險廈門市湖裏支公司在2011年業務經營中,存在虛構保險仲介業務套取費用10.46萬元的行為,廈門市保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廈門市保監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