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蘇先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警方通知透支銀行萬元未歸還。後來蘇先生得知是銀行過錯,導致自己被冒辦信用卡,透支萬元並形成不良記錄。蘇先生莫名背上不良信用記錄,並墊付給銀行萬元資金。
橫空飛來萬元“欠款”
8月8日,蘇先生告訴記者,2012年3月底或者4月初,他接到了東營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的電話,警方説他的建設銀行(4.07,0.01,0.25%)信用卡有不良信用記錄,要求其協助調查。蘇先生一頭霧水,自己根本沒有建行的信用卡,何來的不良記錄?
事後,蘇先生記起2011年時,他的一個朋友問他有沒有信用卡,説要給他辦張建設銀行的龍卡汽車卡。他就把行駛證給了朋友,但沒有把身份證給朋友。後來他多次聯繫該朋友,該朋友稱還在辦理當中,並未辦理出來。
蘇先生想,既然沒有讓自己到銀行簽字確認,那麼銀行卡還未辦理出來的説法是完全可信的。誰曾想,建設銀行竟在他未親自確認的情況下,為他辦理了信用卡,他的朋友還用冒辦的信用卡透支了1萬元。
蘇先生擔心不良記錄對以後的工作生活帶來影響,只好拿出一萬元把他名下的那張建行信用卡的欠款墊付給了銀行。
銀行承認存在過錯
8日下午,記者跟隨蘇先生來到建行東城支行東三路分理處,建行的呂主任在交談中承認建設銀行有過錯。呂主任表示,信用卡的辦理確實需要身份證原件及當事人簽字認可。蘇先生被他人冒辦信用卡,是銀行工作人員在審核時沒看清造成的,銀行確實存在過錯。呂主任還説,要是辦手續時提供的是身份證複印件,那工作人員就更不容易辨認辦理者是否持卡者本人了。
一番談話後,蘇先生向建設銀行提出了三點訴求:一是建設銀行出面把蘇先生的不良記錄消除;二是退還因銀行過錯導致蘇先生墊付的一萬元“欠款”;三是銀行要就此事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呂主任答應蘇先生,稱會在9日的上午調查一下不良信用記錄的問題,同意去嘗試消除不良記錄,至於一萬元現金的問題,他會充分考慮,並願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個問題。
不良記錄無法消除
9日上午,蘇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説,建設銀行回話説,不良信用記錄消除不掉,但是呂主任口頭承諾,不管蘇先生什麼時候辦理貸款,只要他還在銀行上班,就會給蘇先生出具書面證明。
蘇先生對此事一直很不理解,明明是建行工作人員的失誤給他帶來了困擾,卻一直不能給他書面的承諾。“萬一幾年後我準備貸款了,找不到現在的東三路分理處主任了怎麼辦?他以某種藉口推脫怎麼辦?”蘇先生有些擔心。
記者就此電話聯繫了中國建設銀行東營分行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辦理建行的汽車卡時,必須持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行駛證、保險卡和收入證明等相關證件和材料才可以到建設銀行辦理信用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