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張阿婆到椒江某銀行辦理定期存款業務,當時該行的工作人員向她推薦了一個據説存款利率比普通定存高的業務,張阿婆就同意了。算著五年的時間已經到了,張阿婆打算把錢取出來,可這次銀行工作人員告訴他,他辦的是十年期儲蓄保險,必須到期才能取。否則,10年期的提前支取連本錢都不夠。張阿婆的兒子非常氣憤,他認為,該保險單是在張阿婆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的,銀行工作人員當時並沒有説清楚存單實際上是保險單。
接到投訴後,工商部門立刻聯繫了該銀行辦理張阿婆存款業務的經辦人員,該經辦人員表示,當時已經向張阿婆説明辦理的是儲蓄保險,但可能張阿婆理解成就是儲蓄了。經工商部門對雙方當事人進行當面調解後,該銀行同意退還張阿婆存款本金及五年期利息。
工商部門提醒:保險公司有部分險種委託銀行辦理,在銀行購買保險産品後,即使當時沒有時間了解相關情況,回家後也應仔細閱讀文件上的條款。此外,正規保險公司一般會在保險合同生效起4-5個工作日內致電客戶進行回訪。回訪時,保險公司業務員會介紹保險收益等相關情況。根據《保險法》,購實保險産品的客戶自合同生效白起,有10天猶豫期,即10天內可辦理退保手續,10天之後客戶則要承擔相關退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