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改革邁出實質性一步。日前,證監會發佈《關於深化基金審核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其配套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取消基金産品審核通道,縮短基金産品審核期限等。其中,鼓勵基金公司建立基金退出機制是最大的亮點。
目前成立的公募基金累計已超過千隻,但自2001年首只開放式基金誕生以來,竟然還沒有一隻基金清盤,這顯然是不正常的。如此事實説明,雖然現行基金監管規章中存在凈值5000萬元的清盤“高壓線”,但其形式上的意義更濃。基金公司大可通過自購或“幫忙資金”等手段規避清盤風險。基金之所以沒有清盤之虞,與現行基金監管體制有關,與基金旱澇保收的管理費提取模式有關,也與此前基金審核期限漫長有關。
基金無清盤風險的弊端不容忽視。其一,導致基金公司熱衷於規模擴張而漠視持有人利益。我們常説要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其中也應該包括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其二,容易導致基金管理者喪失進取精神。基金業內雖有凈值排名上的壓力,但對於回報持有人而言是沒有任何壓力的。即使是基金契約有規定,但如果無紅可分,基民也只能通過贖回的方式以腳投票。其三,基金無清盤風險,某些時候反而會放大持有人的風險。以QDII基金為例,2007年,包括華夏全球精選、上投亞太優勢等在內的4隻QDII基金紛紛上演了“一日售罄”的盛況,監管部門後來不得不通過追加額度的方式滿足市場的投資需求。但投資者高漲的熱情與其回報並不成正比,4隻QDII基金一齣海即遭遇“翻船”之痛,5年來其凈值從未回到面值之上。即使今年是QDII的翻身之年,截至12月13日,單位凈值最高的華夏全球精選不過為0.788元、最低的上投亞太優勢則為0.582元,持有人仍虧損嚴重。試想,如果QDII基金能像私募一樣設置單位凈值0.70元的強制清盤線,拋開時間成本以及失去其他投資機會不談,至少上投亞太優勢的持有人不會出現如此嚴重的虧損。
無論基金是盈利還是虧損,基金公司總是最大的贏家,這早已廣受市場詬病。當基金公司的利益不能與持有人的利益緊密掛鉤時,持有人的利益無疑得不到保障。事實上,這亦是基金業今後改革的重點。筆者以為,鋻於基金資産凈值5000萬元的清盤紅線本身具有缺陷,建議將其大幅拔高至1.5億元-2億元以上。另外,應借鑒私募“觸及單位凈值即強制清盤”的做法,此舉能促使基金公司更好地為持有人服務,也能更好地保護持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