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快速發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日趨活躍,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等違法犯罪活動呈易發多發態勢。監察部會同證監會、公安部等部門對內幕交易案件的查處,推進了金融領域反腐倡廉建設,促進了證券市場規範管理,增強了廣大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但內幕交易仍需繼續重點治理,常抓不懈。
監察部、公安部、證監會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近年來查處內幕交易案件工作情況,並指出打擊內幕交易正成為近年來我國反腐敗工作的新熱點。
監察部副部長姚增科通報了監察部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內幕交易案件工作情況,公佈4起典型案件。同時指出,從查辦的案件看,黨員領導幹部內幕交易違紀違法有幾個特點:一是涉案主體多元。內幕交易案件涉案人員既有地方黨政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領導,也有證券公司和國有企業高管以及從業人員,還有利用各種機會探聽內幕資訊的人員。這些人中既有法定的內幕資訊知情人,又有非法獲取內幕資訊的知情人,人員成分複雜。二是非法獲利巨大。內幕交易是在資訊不對稱基礎上的不公平交易,獲利速度快,短期投資收益率高達100%甚至300%。三是交易形式隱蔽。違紀違法者為逃避監管,大多借助或指使他人間接進行證券交易。個別內幕資訊知情人甚至收購社會人員身份證開立賬戶進行股票交易。股票交易通過電話委託、電腦下單等方式完成,或委託他人操作,交易行為留痕少,隱蔽性強。四是以迂迴形式進行權錢交易、輸送利益。請託人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將所知曉的內幕資訊“有意無意”洩露給特定關係人,在既不涉及現金和物品轉移,又不直接損害請託人自身經濟利益的情況下,幫助領導幹部迅速獲取鉅額非法利益。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介紹,自2004年起,公安部部署查處內幕交易案件以來,公安部直接偵辦和組織地方公安機關查處“杭蕭鋼構”案、“廣發證券”案等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大案要案總計50起,涉案金額超過45億元,查實非法獲利高達22億余元,抓獲犯罪嫌疑人90余名,挽回經濟損失超過12億元。
證監會副主席桂敏傑透露,2008年以來,證監會共獲取內幕交易線索426件,其中,通過交易所監控發現329件,通過日常監管發現44件,通過媒體報道發現19件,其他渠道發現34件。證監會在對各類線索核實的基礎上,共立案調查內幕交易案件153起。除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外,證監會共對31起內幕交易案件涉及的58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對4名當事人予以市場禁入。
4起黨員領導幹部內幕交易典型案件(連結)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裁肖時慶內幕交易案
2006年,肖時慶利用銀河證券擔任中國石化下屬上市公司財務顧問的機會,獲得中國石化即將啟動包括北京化二公司在內的第二批下屬上市公司股改和重組工作的內幕資訊後,于內幕資訊敏感期內,指使親屬使用他人賬戶大量買入北京化二公司股票,賣出後非法獲利1.04億元。2011年11月,肖時慶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1年3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肖時慶犯內幕交易罪和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同年4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肖時慶上訴,維持原判。
廣東省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內幕交易案
2007年6月,李啟紅在負責中山公用事業集團重組上市工作中,于內幕資訊敏感期內,指使親屬以他人名義開立股票資金賬戶並大量買入公用科技股票,賣出後非法獲利1983萬元。李啟紅還有收受他人賄賂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1年2月,李啟紅被開除黨籍、行政開除。2011年10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李啟紅犯內幕交易罪和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産10萬元。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原總會計師杜蘭庫內幕交易案
2009年2月,杜蘭庫參與了上市公司高淳陶瓷的重組事宜。作為內幕資訊知情人,杜蘭庫于內幕資訊敏感期內,使用本人及其控制的他人賬戶大量買入高淳陶瓷股票,賣出後非法獲利421萬元,其妻還向多名親屬洩露該內幕資訊幫助他們非法獲利1202萬元。2011年12月,杜蘭庫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1年12月,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杜蘭庫犯內幕交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425萬元。
江蘇省南京市經委原主任劉寶春內幕交易案
2009年2月,劉寶春受南京市政府指派,負責上市公司高淳陶瓷的重組事宜。作為內幕資訊知情人,劉寶春夫婦于內幕資訊敏感期內,使用其控制的他人賬戶大量買入高淳陶瓷股票,賣出後非法獲利750萬元。2010年11月,劉寶春被開除黨籍,2011年1月,被行政開除。2010年12月,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劉寶春犯內幕交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750萬元。(記者姜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