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無論是既有措施的細化,還是新措施的出臺,都傳遞出加大樓市調控力度、鞏固擴大調控成果的信號。
自2010年4月份《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印發後,房地産市場出現積極變化,房價漲幅同比持續回落,環比漲幅回落後在低位波動,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房價總體上仍在高位波動。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新一輪調控措施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責任,明確了地方政府在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嚴格住房用地管理、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等方面的職責。同時,明確約談問責內容,強調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新一輪調控措施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對保障性住房房源,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都提出新的要求。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這些問題作出了進一步要求,特別是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既有現實意義又有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