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門29日表示,因應5歲幼兒全面免學費政策,修正“少數民族幼兒就讀公私立幼稚園學費補助辦法”,使少數民族5歲幼兒無論是否在合作園所就讀,都能享有免學費待遇。
據臺“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至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戶年所得70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的少數民族5歲幼兒,可以再依照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劃的規定,申領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黃子騰説,5歲幼兒免學費政策,一般學生要在合作的園所,才能獲得補助;但是少數民族的幼兒,無論是否在合作園所,只要有就讀幼稚園,都可以享有免學費的待遇。預計2011學年度臺灣受惠的原住民5歲幼兒約有7000多人。
黃子騰説,就學補助採擇優、擇一的方式辦理,不能重復申領。為了避免家長困擾,同時簡化各園所和“直轄市”、縣(市)府的補助流程,降低社會行政成本,已建置資訊平臺辦理各類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措施,換句話説,家長不用提出申請,幼兒就讀的園所會主動協助家長辦理申請補助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