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躍輝:用法律規范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需求迫切

時間:2011-09-16 08:36   來源:中國網

  中國網訊 記者從山東省旅遊信息中心獲悉,近日,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調研小組組長彭躍輝受國家文物局委托,就世界文化遺產立法保護工作到曲阜市進行調研,在對曲阜市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現狀進行實地踏勘後進行了認真座談。曲阜市文物旅遊局負責同志及相關人員陪同調研。

  彭躍輝一行實地查看了孔府、孔廟、孔林、顏廟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總體保護和管理現狀,與陪同人員就世界文化遺產立法保護涉及的各方面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討,並就曲阜市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中採取的做法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彭躍輝指出,去年以來,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等中央領導分別就加強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做出重要批示,全國人大、政協提案也多次提到這一問題,而目前我國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立法只有文化部在2006年頒布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屬于部門規章,法律效力有限,且內容也不夠完善。隨著我國世界文化遺產數量的持續增加和文化要素的不斷拓展,制定出一部專門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條例,用法律的形式規范和提高我國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水平,越來越成為一個現實而迫切的需要。

  此次調研正是為該立法工作做好前期信息採集和意見整合,意義重大、任務艱巨,既涉及法律專業問題,更要為探索出合理調整部門和地方利益的法律機制提供有效依據。

  作為國家文物局編制《國家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總撰稿人和此次立法調研工作的主持人,彭躍輝就“十二五”期間我國世界文化遺產的規劃內容進行了著重介紹,概括起來就是“四個一”,即:做好一個保護規劃、立好一部法規、實施一項工程、搞好一個監測。他強調,此次立法就是要對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做出更加細致、明確的規定。立法中將對管理主體的地位、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結構及資質、遺產地的土地權屬、文化遺產的收益及其使用、保護管理項目的申報、保護資金的投入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力爭制定出一部權威性高、可操作性強的法律。(破天一劍)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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