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航空回應“拒讓門” 爆料非真相 正配合調查

時間:2011-08-26 10:16   來源:人民網

  我們沒有最新的信息對外披露。如果有,民航局這邊會及時向公眾公布。”針對“吉祥航空拒絕避讓卡塔爾航空”的事件,8月25日,國家民航局新聞處有關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回復稱,“相關對外信息可登錄民航局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8月24日,中國民航局華東分局在官網發布新聞稿稱,獲悉相關信息後,“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立即對此事展開了調查。如查實違規違章行為,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國際金融報》記者昨日還分別致電吉祥航空市場部和卡塔爾航空駐北京代表處,均得到了“正配合調查”的回應。其中,卡塔爾航空北京代表處的金女士還一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呼吁“冷靜地看待此事”,更“應等待最終的調查結果出來再下結論”。

  爆料並非真相

  據目前網絡中盛傳的說法,“8月13日,卡塔爾航空一架多哈飛往上海浦東的航班(QR888)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遇到惡劣天氣,于機場上空盤旋一個小時後,備降虹橋機場。此時,油量即將耗盡的卡塔爾航空公司機長發出了數次‘Mayday’(遇到了‘將要導致飛機墜毀’的情況)的信號,但該航班前面的吉祥航空HO1112航班拒絕了空管要求讓路的指令,並說自己只有4分鐘的航油。”

  “目前網上部分議論的內容與真相有較大出入。”吉祥航空在發給《國際金融報》記者的聲明中表示,依據民航當局相關規定,本著對事實負責任的態度,在調查期間,吉祥航空暫不發布細節信息。吉祥航空稱,正積極配合民航當局的調查工作,“在調查結論發布前,公司對所涉及的航班飛行機組成員暫停飛行以配合調查”。

  卡塔爾航空北京代表處的金女士也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卡塔爾航空正在配合中國民航局的調查。在調查結果出來前,不能輕易對相關問題下結論。”對于網絡中的爆料,金女士說,這屬于“個人行為”,並不能作為“調查取證的證據”。

  一位航空飛行方面的技術專家則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航空公司的航班絕對都以安全為前提,為此,他們會在每次飛行前都會制定詳細的飛行計劃,“在這份飛行計劃中,包括專家和消費者所能想到的天氣原因、突發事件全都會羅列在內。因此,應該不會出現油量不足卻還在空中盤旋飛行的情況。”

  實際上,人民網昨日報道中援引卡塔爾航空的話稱,出于對乘客生命安全的考慮,據該公司規定,飛機油箱只剩5噸油的情況下,機長可呼叫“MAYDAY”請求緊急降落。但當時該航班安全降落虹橋機場後,飛機油箱里還存有5噸油,可續航半個小時,並非網上流傳的僅有5分鐘的飛行時間。

  警示監管缺失

  值得注意的是,在記者昨日的採訪中,不管是事件的兩位“主角”還是中國民航局,都對“吉祥航空違規”的問題“三緘其口”。不過,官方——中國民航局華東分局于8月24日對外發布的新聞稿介紹稱,“8月13日,因浦東機場天氣原因,卡塔爾航空公司多哈至浦東QR888航班在等待降落過程中,該航班機組報告油量不足,申請備降虹橋機場。當班管制員獲悉後立即啟動優先落地程序,要求吉祥航空公司HO1112航班避讓,但該航班機組未能立即執行指令。管制員隨即重新調整航班降落順序,指揮卡塔爾航空公司QR888航班安全著陸虹橋機場。”

  “理論上說,航空公司在起飛和降落的時候都需要根據空管局的指令行動。”昨日,民生證券航空業分析師王曉艷對《國際金融報》分析稱,“除非有極個別的特例。比如,當值班飛行員在降落時通過自己的目測等發現,相關指令並不能絕對保障乘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時,其就會違背民航局指令,以安全為前提,作另一番指令。”

  王曉艷同時對記者強調,上述分析並不一定適用“吉祥航空拒絕避讓卡塔爾航空”的事件,“從目前的公開信息看,大家所了解的或只是相關事件的‘冰山一角’。最終結果還需要等待民航局的調查結果出來後再來定論。過早下結論對哪一方都不公平”。

  在江蘇明弘律師事務所吳俊鋒律師看來,相關事件或多或少還是凸顯了相關企業和相關部門在監管方面的缺失。“事件真相雖暫時不得而知,但今後遇到類似情況時,相關部門和航空公司還是要進行足夠重視。”他說。實際上,類似問題不是沒有前“機”之鑒。據日前媒體引用的資料,“1990年1月25日,哥倫比亞阿維安卡航空公司一架航班在紐約肯尼迪機場等待降落近兩小時,可空管人員無視其發出的‘燃油快用完了’的呼救,該客機最終在第一次試降失敗後,因空中耗盡燃油,墜毀于紐約長島。”(記者 黃燁)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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