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維權答疑:
了解法規,解決旅遊糾紛:看清合同,減少旅遊糾紛……慎防超低價的旅遊陷阱,以免上當受騙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讀者:我們單位組織職工去歐洲遊玩,經過集體討論制定出了旅遊路線,之後單位與某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可等所有人上了飛機後才得知,旅行社私自改變行程,約定遊玩的國家和景點全部被其改變。我和幾個職工想狀告旅行社,理由是旅行社私自改變線路,違反合同約定。請問我們的訴請法院會不會支持,按照法律規定能得到多少賠償?
律師解答:根據我國最近出臺的《關于審理旅遊糾紛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旅遊經營者違反合同約定,有擅自改變旅遊行程、遺漏旅遊景點、減少旅遊服務項目、降低旅遊服務標準等行為,旅遊者請求旅遊經營者賠償未完成約定旅遊服務項目等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旅遊經營者提供服務時有欺詐行為,旅遊者請求旅遊經營者雙倍賠償其遭受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此案中,單位與某旅行社約定了旅遊路線,並簽有書面旅遊合同。而旅行社私自改變行程,約定遊玩的國家和景點全部被其改變,屬于典型的違約,如果旅行社在與單位訂立合同之初並無意履行合同,那麼旅行社涉嫌民事欺詐,旅遊者可以據此訴至法院請求賠償損失。
讀者:暑期,各種各樣的旅遊打折優惠比比皆是………作為消費者怎樣睜大眼睛,看清內幕,從而避免旅遊糾紛產生呢?
律師建議:首先,選擇證照齊全、資質良好、信譽度高的正規旅行社,事先要貨比三家,千萬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野馬旅行社”,慎防超低價的旅遊陷阱,以免上當受騙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其次,謹慎簽訂旅遊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行程安排、食宿標準、交通工具、購物安排等具體內容,並規定違約賠償標準。在旅遊途中發現旅行社提供的服務與合同約定不符時,可根據情況要求旅行社繼續履行合同,也可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但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合理救濟措施。
最後,還應了解解決旅遊糾紛的途徑:一是與旅行社協商調解;二是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申訴;三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四是根據仲裁協議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無論選擇哪一種方式進行維權,遊客都應注意保存好證據材料,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