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導遊與內地客打架續:導遊停牌半年 旅行社被罰

時間:2011-04-19 09:42   來源:中新網

2月7日,香港女導遊林如蓉離開九龍城法院被記者圍堵追訪。中新網發 譚達明 攝

  中新網4月1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旅遊業議會2月起推新10招規管內地團,大年初三即爆出導遊“阿蓉”林如蓉與安徽旅客張勇大打出手事件,涉事的友佳旅行社亦傳向張勇賠12萬元息事寧人。事件嚴重打擊香港旅業聲譽,旅議會昨日加開會議審理事件,據悉初步訂出友佳被罰款及記分10至20分、阿蓉停牌半年的裁決,友佳更是記分制推出以來首間被罰記分的旅行社。

  裁決結果下週一公佈裁決

  旅遊業議會的規條委員會一連兩天處理“阿蓉”事件,昨日終有裁決。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昨表示,裁決結果需待下一個工作天,即星期一議會向友佳及林如蓉發信通知後才能對外公開,現階段對有關裁決無可奉告,他又補充,以發信日起計14天內,友佳及阿蓉可向議會提出上訴。

  旅行社違反“一團一導遊”

  據了解,友佳及阿蓉昨日均被規條委員會裁定違規,將面對旅議會新10招的處分,其中友佳除了涉嫌違反“一團一導遊”規定外,與導遊阿蓉的聘用合約據悉亦出現問題,將成為今年2月剛推出的記分制下,首間被記分的旅行社,但因其違規程度未算最嚴重,是次未達“極刑”扣分30分,只被扣10至20分,不需被吊銷會籍,只要兩年內不再違規及被累積扣滿30分,仍可繼續營運,但記分以外友佳是次亦需承擔數萬元罰款。

  林如蓉雖一直自稱被打,但據悉規條委員會研究所有證據後,認為她違反兩項《導遊作業守則》,包括言行態度未有以旅客與香港旅遊業利益作大前提,昨日被判罰停牌,由於她違規程度較嚴重,按議會指引被判罰停牌半年。

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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