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王敬銘住宅,粉墻黛瓦七進格局的狀元府,現僅剩四進,當街墻面被“開膛破肚”,一溜開設了快餐鋪、理髮店、建材店,還有一家壽衣鋪;浦東新區下沙鎮王樓村傅雷故居,原有房屋31間,已被村民私自拆除14間,蓋起新樓房。市政協文史委近日公佈一項調研報告,上海共有199處名人故居列入全國、市、區(縣)三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尚有155處以上名人故居未列入保護範圍。
名人故居保護究竟“卡”在哪,是否最後仍歸結為“錢”的問題,現今該如何保護故居……名人故居又一次成為熱門話題。
保護“名人”還是“故居”
“155處”名人故居從何而來?據政協文史委負責人介紹,數據來自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和各區縣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統計。但“由於名人故居概念和標準不一致,數據也會不一樣”,而此次調研“概念和標準較寬泛,凡名人居住和生活、工作過,並在居住時發揮過重大作用即認為故居”。
這一調研中的數據“彈性”,恰恰反映了名人故居的“尷尬”———由於目前對“名人”的界定,國家沒有統一標準,上海市也缺乏相應規範,造成“名人”界定混亂。
“連名人都無法界定,怎麼去認定故居?”一些專家提出,上海是名人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哪些人算名人,誰來認定?一些名人在滬租住地有好幾處,哪處最有保護價值誰説了算?城市要發展、居民要改善居住空間,如果跟名人沾邊就保護,每個街區都有説出點門道,是不是哪都不能動了?
因而,目前相關部門側重於保護建築本身,即名人故居中有價值的古代建築和精美的近代建築。對那些建築不美觀、不漂亮、“不值錢”的故居,關注較少。
“要清楚保護的是什麼。”市政協文史委副主任朱敏彥説,什麼名人故居應側重於保護建築本身,什麼名人故居應重視突出其人文內涵,哪些名人有資格建紀念館,在實際工作中需要有章可循。
不能太“功利”和“實用”
一邊名人故居被推土機推平,一邊各地都在爭搶所謂名人“故里”。翻印的老照片、各處徵集來的舊傢具、功勞簿似的簡介,這樣的故居成為城市擴充旅遊資源的一種手段。
專家認為,這兩種對待名人故居的方式截然相反,實則是以“功利”、“實用”的態度對待名人故居,沒有認識到名人故居作為城市文脈、文化底蘊的真正價值。
政協調研中也指出,各級政府和部門對名人故居保護給予了一定重視,但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於符合標準和要求的名人故居和歷史建築遲遲不申報、不掛牌,唯恐掛牌後影響城市開發和建設;文物部門將名人故居列為保護對象後,有關部門感到與城市建設、舊城改造有矛盾,往往以城建規劃配套為由,不予支援或拖延處理;一些開發公司不理解名人故居的價值,不能遵照規劃開發,而是根據利益隨意拆建;一些故居佔有者、使用者對名人故居的保護價值認識不到位,缺少法律意識。
“聯手”開發需多作探索
去年,滬上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首例“民辦公助”誕生。豐子愷後代置換下豐子愷舊居的二、三樓,恢復成豐子愷生前居住樣貌,重新開放“日月樓”。
各類“聯手”開發名人故居的探索正在上海進行。市政協在調研中認為,政府應設專項資金,用於名人故居的保護維修和合理利用。同時,要進一步拓寬名人故居保護資金的渠道,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制定出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各界投資參與名人故居的保護性開發,爭取國內外團體和個人對名人故居保護的援助。
“聘請專家學者參與,請他們把研究和故居結合,細心挖掘史料,深入思考研究,發掘隱藏在故居中不為人知的珍貴細節,尋覓故居獨特的文化價值。”調研組專家表示,通過各層面的聯手發掘,引發市民了解故居、了解名人的興趣,增強保護故居的自覺性,在潛移默化中提升市民素質,這將為城市發展帶來無法估量的精神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