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境外旅遊多掏3千 禁收附加費規定成空文

時間:2010-12-27 10:52   來源:荊楚網

  日前,市民張先生反映,某旅行社洪山門市部對老人境外旅遊收取旅遊附加費,他認為此舉有違相關規定。

  張先生與老伴廖女士今年均72歲。今年9月,兩人在洪山體育館附近的該旅行社洪山門市部看到一條澳大利亞、新西蘭11日精品遊的出境遊路線,正式團價為9800元,旅行社報價9500元。兩老便與該旅行社簽了旅遊合同。合同上注明,超過60歲的老人每人需另交3000元。張先生以為,這可能是對老人的特殊服務費,便與對方簽了合同,兩老共交旅遊附加費6000元。但整個行程下來,兩老發現,他們並未享受到任何附加服務,那麼,旅行社另收6000元幹嗎?

  昨日,記者聯係到該旅行社操作中心的黃經理。他解釋,確實對張先生夫婦加收了6000元的附加費,此項收費專門針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是為了補足旅客購物過程中的購物差價。

  黃經理說,該條線路共要在國外的四星級酒店住宿10個晚上,加上國際航班的機票價格,成本本身就很高,只有靠顧客在國外購物補齊差價;但老人的購物能力並不強,且張先生和老伴報的是經濟團,因此,報團時,旅行社就明確告訴他們,需加收附加費,這也得到了老人的同意。

  但張先生與老伴說,去年5月,國家旅遊局發布的《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同一旅遊團隊中,旅行社不得因為旅遊者存在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提出不同的合同事項,如收取附加收費等。目前,他們已向省旅遊局投訴此事。(記者許洋實習生管永偉)

編輯:王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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