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店客人將車停于酒店旁被盜 酒店拒絕賠償損失

時間:2010-10-26 10:29   來源:南海網

  因為要住酒店,把電單車停在酒店的旁邊,第二天早上起來發現電單車丟了,可酒店拒絕給失主賠償。這事就發生在市民杜小姐身上。

  住宿停車將車丟失

  市民杜小姐告訴記著,10月21日晚上10點半左右,她和她的妹妹來到海口市海秀路奧斯羅克大酒店住宿。當時把電單車停在酒店大門旁邊。“我們停車的時候,酒店的保安還給我們做了手勢,指示我們應該放在這個地方,我們也很放心,把車停在那就走了。保安也沒有向我們詢問什麼。第二天早上要取車卻發現電單車丟了。”杜小姐說道。

  隨即杜小姐報了警。海府派出所的民警接到報案後將酒店的監控調出來查看。監控上顯示,當天晚上淩晨4點左右,一名穿白衣的男子將電動車騎走了。辦案的民警對此展開調查。警方認為賠償問題,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協商不下,建議走司法程序。“我想,我的電單車是在酒店旁丟失的,責任應該由酒店來負,當時酒店方說他們周末將開會討論此事,10月25日會給我一個答復。”

  雙方各執一詞,酒店建議杜小姐走法律程序

  今天上午,杜小姐如期來到奧斯羅克酒店,該酒店的大堂經理李海梅表示,杜小姐停放車輛的位置雖然是酒店周圍,但是那明確寫著“不能停放車輛”的警示牌,“保安說並沒有讓杜小姐將車停放在那個位置。當晚的當班保安說已經和杜小姐說了不能將車停放在那里,是杜小姐執意要停在那里。”對此杜小姐堅決否認。杜小姐說,當晚天色已晚,並沒有看到那里有指示牌,並且她是按照保安的指示停車,是保安的失職使電單車丟失。為此,杜小姐想讓李經理把當晚的當班保安叫出來當面對質,但遭到李經理的拒絕。

  李經理認為,雙方各執一詞,雙方當面對質也不會出結果,“調查是警察做的事,如果杜小姐不滿意,可以讓警方傳訊當晚的當班保安錄口供。而且我們酒店也會對此事展開調查,但是這是我們酒店內部的事,不方便向外人公布。我們認為這不是我們酒店方的責任。如果杜小姐不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訴我們酒店。”李經理表示。(記者 楊婷婷)

編輯:王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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