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太原市旅行社係統在全國率先試行電子合同,要求同時作廢紙質合同。但從3個多月的運行情況來看並不如意,主動採用電子合同的旅行社寥寥無幾,有的下載幾份不過為了應付相應的檢查,更多的則對此持“抵觸”之態。
採用電子合同,讓旅行社係統的經營更透明。只要輸入唯一指定的合同號,大到旅行社的合格資質,細至旅行線路、人數、價格、陪同導遊、旅程等詳盡信息,旅客馬上一目了然。由于電子係統對未經審核批準的非正規旅遊機構的 “拒絕”,推行電子合同,可有效治理旅遊界長期以來讓人頭疼的黑車、黑導遊、黑旅行社問題。按理,正規旅遊機構應持歡迎態度,為何對此也“不感冒”呢?
經營上激烈的利益爭奪,讓不少旅行社為招攬旅客紛紛想招兒。或相互壓低價格實行非正常競爭,再利用安排購物等手段掏旅客腰包,要的是利潤而不是賠本賺吆喝,已被叫停的所謂“零團費”“負團費”當屬此類。或合同條款盡量模糊,為追求利益最大在安排旅遊過程中“偷梁換柱”,刻意降低遊客吃住行標準,一旦出現糾紛按有利于己方的理由解釋。或以種種借口理由更改旅遊線路取消旅遊景點,再以成本較低的景點“補償”遊客,借“缺斤短兩”牟利。或在正規的招牌下于旅遊旺季人手不足之機,雇傭野導黑司機,靠這種“白加黑”的方式蒙混過關。凡此種種,就不難理解旅行社為何“冷對”電子合同了。因為在透明詳盡的合同條款制約下,這些招兒要施展就比較難,施展的風險也比較大了。
旅行社靠非正常手段掙的每一分錢,都要落實在遊客的口袋里。因此旅遊電子合同的推行,既需要旅遊管理部門的監督,也得靠遊客的要求和主張。(王玉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