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25日前購機票不退差價 之後才享受下調優惠
時間:2008-12-24 09:47 來源:廣州日報
“我上周購買了明年1月的國內機票,但航空公司現在拒絕將燃油附加費調整後的差價返還”、“不是已經從150元降到了40元了嗎?為什麼我現在購買12月25日之後的機票,仍然要繳150元的燃油附加費?如果等到25日之後再買機票,燃油附加費是降了110元,可機票價格漲了118元!”
近幾日,不少市民致電本報記者對燃油附加費下調新政提出疑問。
記者咨詢民航局得知,燃油附加費下調從25日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只要25日之前購票,無論買任何日期的機票,都要支付150元的燃油附加費(已購票乘客不退還差價)。只有25日之後購票才能享受下調燃油附加費優惠。
編輯:李典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