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個人遊港澳9月起將"分家":不再允許由港入澳

時間:2008-07-28 11: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28日,內地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澳旅遊政策正式實施5周年。廣東省出入境部門人士透露,迄今廣東居民個人赴港澳遊客量已突破4900萬人次,佔到全國總量的八成左右。

  而按最新規定,個人赴港、澳簽注不能同時申請辦理,從今年9月起僅持有赴港簽注而無澳門簽注的,不再允許由香港入澳,這意味著個人赴港澳遊將正式“分家”。

  自2003年7月28日廣東率先試辦個人赴港澳旅遊,到2004年5月全面鋪開後,居民反應異常踴躍。據最新統計,至今年6月底,廣東居民實際赴港澳個人遊客量共超過4900萬人次,佔全國總量的八成左右。

  廣東省出入境部門人士分析說,5年來赴港、澳的個人遊客量可謂旗鼓相當,但呈現一個明顯趨勢則是,在前三年落後的澳門自2006起急起直追,其個人遊的增長幅度與總客量到2007年及今年上半年都逐漸趕超了香港。

  廣東省出入境部門人士提醒,隨著“個人遊”屆滿五周年,2003年申辦的《往來港澳通行證》5年有效期亦將期滿。居民在通行證有效期截止日之前3個月零20天之內,將不能再次申請簽注。因為按規定,所申請簽注的有效期不能超過通行證有效期,同時要預留20天的辦證時間,而港澳簽注最短是3個月有效,因此廣東2003年首批辦理個人遊證件的居民開始要重新申辦新的通行證。

  此外,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日前正式發出公告:為便于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內部管理,從今年6月27日起實行廣東居民個人赴香港、澳門旅遊按目的地分別選擇不同申請表格填寫。同一申請人不能同時申請赴香港、澳門個人遊簽注,只可選擇提交其中一份申請,待領取該申請的簽注後,方可提交另一份申請。

  廣東省出入境部門人士特別提示,如果申請人的港澳通行證內有有效的香港(澳門)簽注,申請人不能重復提交與該簽注前往地相同申請。而從今年9月1日起,對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和赴香港簽注而無澳門簽注的內地居民,不再允許由香港進入澳門。
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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