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本市將嚴格禁止社會旅館擅自經營“一日遊”業務,違規經營經查證屬實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昨天,以徹底鏟除非法“一日遊”頑症為目的的2008年“一日遊”市場治理整頓工作會在京召開。
會上,市旅遊局宣布將採取多項措施鏟除非法“一日遊”,同時將積極協調工商、稅務、城管等部門,在天安門地區設立北京市旅遊局“一日遊”咨詢站和正規旅行社“一日遊”旅遊車輛停放點,用于經北京市旅遊局嚴格遴選的資質、信譽良好的旅行社,開展“一日遊”招徠、接待活動。此外,東直門、西直門、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出口也將增設旅遊咨詢站。
■措施一:社會旅館不得經營“一日遊”
即日起,社會旅館將進行為期半個月的自查自糾。此後,市旅遊局將會同公安、工商、消防、衛生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對社會旅館存在的擅自經營“一日遊”業務、衛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治。對經查證屬實的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責令其停止非法經營,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以人民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措施二:旅行社中途加價將被嚴查
旅行社擬在社會旅館設臺經營旅遊業務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旅行社門市部注冊登記手續,並報市旅遊局登記備案。同時,市旅遊局將會同公安、交管等部門,在“一日遊”主要道路和景區周邊對旅遊車輛進行檢查,對旅行社中途加價行為查證屬實的,將按規定,對旅行社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措施三:旅行社車輛禁止“一日遊”
《關于加強旅行社“一日遊”運營車輛管理的通知》中明確,嚴格禁止旅行社自有車輛為非法“一日遊”提供客運服務。同時,要求旅行社必須租用具有旅遊營運資質的車輛從事旅遊服務接待工作。凡經檢查、舉報、投訴查實的,市旅遊局將按照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高限處罰。
■措施四:成立旅行社“一日遊”聯盟
由市旅遊局倡導、北京旅遊行業協會主導,由北京旅遊行業協會會員單位中經營“一日遊”的正規旅行社自願參加的“‘一日遊’聯盟”將成立,並對統一產品、統一價格、統一宣傳、統一導遊服務、統一使用合同、統一交納保證金等進行明確要求。聯盟成員必須自覺嚴格執行章程規定,一旦違反,將被取消協會會員資格,並接受聯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