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9 15:32:00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教育報
創新是人類社會發展生生不息的動力,是當代青年生存發展不可或缺的素質,也是現代大學精神的內在要求。在世界經濟深度動蕩、結構深刻調整的當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已成為轉變發展方式的深層動力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一環。國務院辦公廳新近印發的《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首次從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高度,對新常態下高校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作為中國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將在以下方面深化改革,建設創新創業型大學。
一是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養方案。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方案,要做到全覆蓋、分層次和有重點。“全覆蓋”,即面向全校學生,在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中滲透創意、創新和創業精神。近年來,我們構建了七大模組的通識教育課程體系,逐步從傳統的重專業化訓練,向強調邏輯思辨、溝通交流等綜合能力的通識教育轉變。目前通識教育課程模組中,有十門左右的課程都是和創新創業有關的。“分層次”,即規劃不同層次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目標。在本科層次,主要強調創新創業理念的培育和創業知識的系統教育。在研究生層次,著重鼓勵學生把握和追蹤創業學科前沿,進而以一個或幾個研究專題為方向,深入挖掘創業過程的規律。“有重點”,即通過提供系統解決方案來幫助部分具有強烈創業意願的學生成為大學生創業的種子選手和創業引領者。這些學生應該是以創業目的為導向,強調的是企業創建過程的系統培訓和孵化,注意分享創業經驗,解決創業困難。
二是將創業學院建設作為抓手,建好用好創新創業平臺。長期以來,一些高校的創新創業教育存在權責分離、資源分散、管理混亂的狀況。團委、學生處、管理學院、科技園各自負責一塊,沒有一個統一、成熟的平臺,無法形成合力。創業學院是創業型人才培養的主要載體和整合校內分散創業教育資源的主要抓手,可以作為協同校外力量開放辦學的綜合體制改革試點。上海財經大學創業學院圍繞創業型人才培養這“一個中心目標”,力圖構建創業學院顧問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和創業導師委員會這“三層保障體系”,提供充足的創客空間、一定的創業資金、貼近創業實際的創業課程、企業家導師的專項輔導和創業媒體的諮詢服務這“五項創業服務”。我們近期在創業學院舉辦的首期匡時班,在提供獨具財經特色的創業模組課程基礎上,通過企業導師的悉心輔導,輔之眾創空間的創新創業機會檢驗,促進創業資金的培育孵化以及創業媒體的助推放大。
三是將高校的學科優勢轉換為創新創業的研究優勢。首先,要加強對於創新創業教育本質內容和教育方法的研究。其次,要積極探索創新創業的學科建設,繼續強化對創新創業管理學科獨特性的探討,強化新創企業創建過程中的市場行銷、生産運營、投資者關係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特點,總結新創企業創建過程中的難點和問題解決方法,促進這一學科的深入推進。再其次,要加強對中國創新創業實際問題的研究。要有中國命題和意識,圍繞我國中小企業創業實際和難點來開展研究。
四是將高校智庫、人才庫和産學研平臺建設納入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過程。首先,大學要組成創新創業新型智庫,發揮知識高地和思想源泉的優勢,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其次,大學要成為創新創業的人才庫。創新創業人才既包含了未來從事企業實際運作的學生創業者,也包含了從事創新創業教育研究的教師,我們要為上述人才提供全方面的支援,幫助其快速成長。再其次,大力推進産學研平臺建設。完全以科研為導向的大學體系並不符合我國國情,創新創業型大學要積極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産品和社會服務,必須在理念和制度建設上改革創新。比如,我們針對智庫研究所需人才的特點,在人事制度方面推出了針對性的改革舉措,實行了校長直接聘任制。對這些崗位實行去行政化,引入市場機制;受聘的人員不受年齡限制,酬金也是相對靈活的。同時結合智庫平臺,試點、推進流動性相對較強的人員聘任機制。(樊麗明 作者繫上海財經大學校長)
《中國教育報》2015年10月19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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