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新個稅法將繼續對臺灣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近日,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在落實新個人所得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臺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有記者問,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我國個人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判定標準由滿一年調整為滿183天。請問下一步在實施該法時,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臺人士是否還有優惠安排?
負責人回應稱,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境外人士納稅問題有特殊優惠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中國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負責人表示,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在落實新個人所得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臺人士作出優惠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