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首次聘請4位臺灣籍仲裁員優化營商環境
新華社瀋陽5月20日電(記者孫仁斌)遼寧省瀋陽市日前舉行儀式聘任了4名臺灣籍人士為仲裁員,以期促進沈臺兩地民商事仲裁機構交流合作,依法維護臺胞合法權益,優化瀋陽的營商環境。
聘任儀式上,瀋陽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張進説,仲裁是國際公認且被廣泛採用的爭議解決方式,尤其在經貿領域,仲裁更成為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或者化解糾紛時的首選方式。發展高水準、專業化的仲裁服務,對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此次聘請臺籍仲裁員,為解決涉臺民商事糾紛,依法維護臺胞合法權益提供了很好的途徑。
瀋陽市臺辦主任王羽輕宣讀了瀋陽仲裁辦和瀋陽市臺辦《關於建立涉臺民商事糾紛仲裁聯處工作機制的意見》,這一《意見》圍繞建立組織保障制度,建立工作通報制度,做好涉臺民商事糾紛仲裁宣傳推廣工作,做好臺籍仲裁員選聘工作,加強與臺灣仲裁界的交流與合作,建立涉臺民商事案件信訪辦理制度,共同做好涉臺民商事糾紛處理工作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建立了工作機制。
王羽輕説,隨著沈臺經濟領域合作日漸加深,如何解決好涉臺民商事糾紛日益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也是瀋陽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必須解決的課題。此次聘請臺籍仲裁員,進一步提高了涉臺工作的法治化水準。
新聘任的臺籍仲裁員吳永乾説,瀋陽是東北地區中心城市之一,臺企發展迅速,此次聘請臺籍仲裁員,充分體現了瀋陽市政府對臺商合法權益的重視和保護,必將促進臺商來沈投資。作為臺籍仲裁員,他將努力為臺商在沈健康發展、促進沈臺交流合作發揮積極作用。
聘任儀式結束後,瀋陽仲裁辦和瀋陽市臺辦聯合舉辦了“服務兩岸經濟交流,助力瀋陽振興發展”座談會。臺籍仲裁員、仲裁辦代表、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和律師事務所代表圍繞沈臺合作和仲裁事業發展進行了廣泛交流,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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