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民族政策有利於各民族的平等和團結

時間:2009-08-06 14:09   來源:國際線上

  國際線上報道(記者 敖丹娜):民族問題是關係世界和平、國家穩定、社會進步、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問題,也是一個世界性問題。對於一個多民族國家來説,能否妥善解決民族問題,關係人民的幸福、國家的富強和民族的振興。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在艱辛探索、長期實踐和反覆比較中,中國確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為核心內容的民族政策。有關專家指出,幾十年的實踐充分證明,中國的民族政策是符合中國國情、符合各民族的共同利益的,促進了各民族的平等團結、發展進步和共同繁榮,得到了各民族的真心擁護。

  中央民族大學的楊聖敏教授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郝時遠教授,作為長期研究中國民族問題的學者,他們對目前中國的少數民族政策給予了高度評價。楊聖敏説:“鄧小平曾經説,中國的民族關係是好的,我想現在仍然是這樣”。郝時遠説:“中國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0年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整套政策的運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兩位專家介紹説,中國目前的民族政策包括堅持民族平等、促進各民族互相合作、實施民族區域自治、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文化事業等多項內容。他們認為,在各項民族政策中,最核心內容還是堅持民族平等。楊聖敏教授介紹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而中國各種民族政策也是少數民族民眾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實現平等的保證。楊聖敏説:“中國民族政策的出發點就是民族平等,包括政治權利平等、經濟發展機會、社會地位,文化發展機會等都要平等。中國少數民族有很多政治上的權利,而且在全國人大,他們也都有代表參政,這是中國民族政策的一個特點。”

  在少數民族的各項權利中,政治權利的平等是中國與其他國家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差別,而沒有政治的平等也就沒有真正的平等。在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各民族不論人口多少,都至少有一名以上的人大代表。為了使適當數量的少數民族代表進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的《選舉法》還規定,在代表名額的分配上,對少數民族代表的選舉給予特別的安排,其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選民人數可以適當降低。

  為確保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中國還在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建立在民族平等的基礎之上,實現了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願望。國家在各民族自治地方行使主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既要行使自治權,同時又是地方國家政權機關。這樣,民族區域自治就把國家的整體利益和各民族的具體利益結合起來,有利於保障國家的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

  除了政治權利的平等外,中國對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也保證了少數民族地區實現經濟的真正平等,郝時遠教授對此指出:“在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在經濟上是受到國家的關注和扶持的,這種扶持不是簡單的照顧、施捨和優惠,其目的是扶持他和漢族一樣平等自立於社會。這些扶持措施都是增強自我發展的能力,而不是簡單的體現一種照顧或者形成某些特殊的權利。只有發展,使少數民族地區消除了歷史上自然地理條件等因素造成的經濟發展差距,才能實現真正的經濟平等。”

  由於歷史原因,在中國建國之前,一些少數民族尚處於奴隸社會,甚至處於原始社會末期的歷史發展階段,經濟文化十分落後。為了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的快速發展,中國政府先後實施了西部大開發戰略和“興邊富民”工程等幫扶措施,並對少數民族地區實行財政援助、稅收減免等優惠辦法。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增長率高於全國平均水準,經濟總量由324億元增加到30626億元,增加了90多倍。

  在保證各民族政治、經濟平等的同時,民族團結也是中國制定民族政策的根本訴求。對此,郝時遠教授就指出,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實現平等,才有民族團結。他説:“平等本身是民族團結的基礎。平等不僅包括政治地位,同時也包括共用全社會經濟發展的成就,包括各種文化的發展、傳承、保護的權利。這樣,少數民族不僅得到國家的認可,而且得到社會的尊重,也是中國構建公民社會的基本道德規範,各個民族要相互尊重,相互學習,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團結。”

  可以説,中國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是行之有效的。但近年來,一些人對中國的民族政策進行了批評,認為中國的民族政策是失敗的。郝時遠對此回應説:“有一些輿論認為,近年來,民族地區好像出現了比較重大的事件,比如西藏去年出現了3.14事件,新疆今年出現了7.5事件,大家就馬上想,民族政策是失敗,制度是不可行的,我想這樣的認識是非常膚淺的。近來我們國家提出堅持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斷豐富充實民族政策體系,這個方向是不會變的。”

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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