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在10日下午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發言時表示,中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是政府轉型,過去五年,行政體制改革雖有多方面進展,但未有實質性突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性障礙仍十分突出。
遲福林建議,中國應儘快改變政府主導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在 “十二五”期間加快推進以強化經濟性公共服務為主要職能的政府轉型:以治理通貨膨脹為重點,提高經濟決策的科學性,增強宏觀調控的預見性;提高市場監管的有效性,尤其是加強食品、藥品、生産等公共安全和壟斷行業的市場監管;強化中長期規劃的科學性和剛性約束,重點加大遏制違法批租土地行為的力度。
他建議,中國應確立並實施“民富優先”的改革導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實質,是實現發展導向由經濟總量向國民收入的轉變。儘快出臺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並明確把城鄉居民實際收入增長不低於8%和勞動報酬年均增長不低於10%作為“十二五”規劃的約束性指標;提前五年初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財稅體制改革,下決心調整財政收入結構和財政支出結構。
他認為,公共産品短缺已經取代私人産品短缺成為中國突出的社會矛盾。在這個特定背景下,國有資源應更多地向公共領域配置。從現實情況看,國有資源長期被更多地用在做大GDP上。這樣,不僅不利於加快改善民生,而且擠佔了民營經濟發展的空間,使壟斷行業改革難上加難。他建議要以公益性為導向、以改善民生為目標調整國有資源配置,並且加大對國有壟斷行業收租分紅力度,用於補充基本公共服務投資,“十二五”期間收租分紅比重應逐年提高,用於社會建設。
遲福林認為,中國的改革開放至少包括兩次大的轉型與改革:第一次轉型與改革是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的經濟體制改革,突出特點是改變生産關係、做大經濟總量;第二次轉型與改革是從當前到未來的一個時期,突出特點是改變經濟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