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進步,更多女性走進職場,扮演越來越重要的社會角色。雖然女性社會地位不斷提高,國家在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努力,職業女性在發展中仍然會遭遇“隱性歧視”。每年的三八婦女節都恰逢全國兩會期間,女性話題備受代表委員們關注,今年,關於性別歧視、女性退休年齡等話題引發了廣泛討論。“兩會”會議中心也將在今晚開展主題為“婦女發展”的網路訪談。
性別歧視“隱形” 不生育成“潛規則”
當前就業壓力越來越大,許多用人單位在招人時即使對外聲稱沒有性別要求,但女性仍然以各種原因被拒絕,女性就業幾年內不得生育似乎也已成為職場“潛規則”。
中國婦聯公佈的一項調查數據顯示,9成以上的女大學生求職時,感受到性別歧視,而90.2%的被訪企業表示招收女生有諸多困難。“一方面是女大學生現有素質提高了,另一方面卻是就業變得更困難了。這種‘素質高,就業難’的悖論,不但影響到女性就業權,而且影響到女幹部的選拔和女科學家的成長。”全國政協委員米烈漢建議,盡可能將本土婦女權益保障的經驗與國際反歧視規定接軌;婦女權益保障法律概念需要明確化、具體化,才具有操作性;將就業的性別歧視納入勞動監察的範圍,並促使行政部門出臺政策,將歧視性的招聘廣告納入工商廣告的審查範圍。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副校長王訓練也指出,近年來,女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也在逐年加大。目前雖然是市場經濟,用不用人在企業,但政府有責任促進就業,如對錄用女性的單位給予政府補貼,給不同類別用人單位規定錄用人員性別比例等。解決就業歧視,不僅要立法保障,還要加大對就業歧視處罰的力度。
有媒體評論指出,消除歧視、推動性別平等,不僅造福部分女人與男人,也造福社會。有研究指出,一個國家的成年女性教育增加1年,該國的每人平均GDP將提高近700美元。反過來,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人陷入貧困的可能性,是接受過大學教育的人的9倍。在高素質勞動力短缺,結構性失業嚴重的情況下,女性獲得平等機會,能根據能力發揮所長,這將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除非用人單位對職位有明確的要求並且在招聘前公示,否則法律禁止用人單位以性別、婚姻狀況等原因拒絕錄用女性員工。如果員工是因上述原因而做出虛假陳述,也不構成欺詐,用人單位無權據此解除勞動關係,否則即應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