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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漁民“護主權”船隊駛抵太平島 民進黨又扯兩岸話題

2016年07月26日 09:10:34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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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時6天、跑了1600公里,臺灣漁民組成的“護主權”船隊終於在25日深夜完全停靠太平島。未靠岸前,駐地海巡人員已宣佈“不得拍照,不得錄影”。而鳳凰衛視3名隨船記者也成為島內爭論焦點。活動發言人羅強飛25日在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表示,所謂由鳳凰衛視記者參與聯想到大陸資本介入此次活動的質疑完全是子虛烏有,臺灣就是意識形態在作祟,想做點事情就會遭到“有心人士”的抹黑或抹紅。

  親綠的《自由時報》25日稱,20日漁船出發當天,雖然主辦方聲稱未邀請政黨,但出身東港的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蘇清泉到場授旗,民國黨則有十數人穿著黃上衣高舉標語,讓小漁村格外熱鬧。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臉譜質疑稱,屏東漁民組織的船隊中有些船隻挂著大陸“護祖産”的標語,並載有鳳凰衛視3名隱藏身份的記者,“怎麼可以讓他們未申請就強行登島,是不是國民黨在違反臺灣軍事管制區的規定”。他稱,漁船登島是國民黨借機謾罵蔡英文來顯示他們的團結,“國民黨立委應早知道太平島是軍事管制區,難道以護主權名義任何人都可進入?”民進黨“立委”徐國勇也通過臉譜發出“漁船載著中國媒體要登島?”“背後誰出錢?”以及“要製造兩岸一起護祖産”等質疑。

  負責太平島防務的“海巡署”25日發表聲明稱,漁民及鳳凰衛視記者登島一事,因未獲得“國防部”核準,相關人員不得登島。至於何謂“不得登島”,有官員稱,就是船隻可泊靠太平島碼頭,但人員必須留置在漁船上,“人員登上碼頭就等於登島”。至於媒體部分,官員稱,在漁船上的媒體記者若在外海拍攝,海巡官兵沒看到,也許管制不到,但只要接近岸際、碼頭,在官兵目視範圍有非經許可的拍攝,就會加以制止。不過,“海巡署”也開了一點綠燈,發言人胡意剛稱,碼頭是島的延伸,漁民登上碼頭是“沒有問題的”。“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強調,太平島是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登島人員須于45天前向“國防部”完成申請,經核定後方可登島。25日下午,“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稱,漁民不宜在未經“國防部”同意就強行登島,如每個人都可以進入太平島,“國家的主權將蕩然無存”。

  面對引發的種種爭議,“護祖産”活動發起人鄭春忠低調表示,“隨他們講吧,該做的我還是會做”。活動發言人羅強飛表示,為了避免本次活動失焦遭到扭曲抹紅,他們將“壯士斷腕”,載有3名鳳凰記者的“海吉利”號航行至太平島後將停泊海上,不會靠岸。

  羅強飛25日告訴《環球時報》,這3名記者雖然在鳳凰衛視工作,但完全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決不是一些人所講的大陸人。他説,對於這次漁民組織的活動,臺灣媒體非常關注,像東森、三立和聯合報等都想隨團採訪,但因為出海必須有船員證,否則就要以機關學術團體的名義提出申請,但時間顯然來不及,而鳳凰衛視的3名記者有船員證,因此可以合法登上漁船,“我們跟海巡署等單位是合法報關、合法報驗,我們出去是完全合法的,只是一些人在抹紅而已”。他還説,這次活動就是取太平水,證明它是島,不是礁。在24日深夜發表的聲明中,羅強飛還表示,“有人説,這次活動用保祖産為號召,呼應了大陸的説法。那麼大陸也説臺灣是中國的祖産,我們就不能説嗎?”“漁業署”25日稱,船上3名記者雖然有船員證,不過如果未有漁船受雇事實,就將依照船員管理規則,每人罰3萬到15萬元新台幣。

  有臺灣網民上美國白宮請願網站發動聯署,呼籲美國政府正視南海裁決對臺灣不公的問題,聯署到8月14日截止。前駐美代表沈呂巡25日在《聯合晚報》撰文稱,“今欣見我立委在太平島沙灘上插我國旗,我漁船滿插國旗、漁民身著國旗裝遠赴太平島,深覺民氣之可用”,希望不要再由“國防部”出面,在船快到時才聲稱登島要45天前申請,“這45天甚至比申請外國簽證還久,試問何人可于45天前預見國際仲裁宣佈的時日及結果?國防部是否要將我漁民的愛國行為施以‘人道救援’才準他們登島,這樣的國防部,又如何向我愛國青年募兵?這樣的政府,看在南海諸國眼裏,又將做何想法?”“國家政策基金會國安召集人”林鬱方25日向以“大鵬”自稱的“國防部長”馮世寬喊話説,“您認為不讓我們的愛國漁民上太平島,才能顯示您對民進黨政府忠心耿耿嗎?”他同時揶揄蔡當局面對美國和日本時,就像“小鳥”依人,對付自己漁民時,卻仿佛“大鵬”展翅。

  《中國時報》25日稱,民進黨當局的不作為給藍營提供空間,也引發漁民自發組船隊到太平島“宣示主權”。他們其實既不是意識形態挂帥,也不是藍營的打手,只是希望繼續能在海上討飯糊口的漁民而已。無論“緊急救難”還是“補給”,蔡當局都該讓漁民登島,“否則就是擺明瞭遺棄漁民”。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林曦 環球時報記者 吳薇】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