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30日北京訊 根據《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有關兩岸投資爭端協處機制的安排,協處機制2015年第二次工作會議6月24日在臺灣新北市舉行。
國臺辦投訴協調局、臺灣經濟主管部門投資業務處負責人主持會議。內蒙古、福建、江西、山東、江蘇、廣東、四川、河南共8省、自治區地方檯辦代表參加會議,就35個案件交換了意見,其中超過半數取得積極進展,部分案件在會上確認結案。
與會雙方積極評價會議成果,表示將繼續認真執行《投保協議》,完善各項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案件協處效率,依法保護臺商投資權益,促進兩岸經貿良性互動與深入發展。
截至目前,臺灣方面通過協處機制向大陸方面轉遞案件140件,大陸方面已回函結案79件,多位臺商專程向協處機制窗口發來感謝信。(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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