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江縣女子胡某9年前認識臺灣籍男子周某,僅認識一個月,兩人便在雙方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火速結婚,婚後不久周某返回臺灣,隨後失去聯繫。胡某無奈訴諸法院要求離婚。目前,柳江縣人民法院已判決二人離婚。
據柳江縣人民法院介紹,2006年3月,在柳州市以賣衣服為生的胡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到大陸旅遊的臺灣男子周某,兩人迅速建立戀愛關係,並在雙方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于同年4月24日在當地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婚後第3天,周某便結束大陸旅行返回臺灣,承諾回臺後向父母告知二人情況。不久,胡某就申請赴臺灣與周謀團聚,但在臺灣機場入境審查時遭拒。胡某希望周某能幫助解決,但周某表示無能為力。至此,胡某再未能聯繫上周某。
二人確立婚姻關係後僅共同生活了數天,且長期分居。為結束這一狀態,2014年8月20日,胡某向柳江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因周某遠在臺灣,缺乏有效通信方式,柳江縣人民法院採取在當地媒體公告的方式,向周某送達法院材料。
2015年4月27日,經柳江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胡某與周某結婚不久,周某即返回臺灣,雙方尚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且婚後雙方分居長達九年,可以認定二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遂判決准予胡某與周某離婚。(覃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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