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與對接已成為兩岸經貿合作的重要議題。日前臺灣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正式推動與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正式批准,將會進一步促進兩岸特(園)區合作與對接的進程。
目前推進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已具備了一定的條件:海峽兩岸執政黨有基本的政治互信、兩岸關係呈現良好發展局面、兩岸經濟合作已邁入機制化與制度化的軌道,兩岸經濟發展與合作有現實需要,兩岸對推進特(園)區對接與合作有一定願望與共識等。但目前海峽兩岸特(園)區合作仍面臨不少困難與障礙。總體上呈現為“大陸積極、臺灣消極”,“民間積極、官方消極”,“地方積極、上面消極”。
一是臺當局對兩岸特(園)區合作不夠積極主動,政策保守,開放不足。大陸對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有較強烈的動機與願望,但臺當局則從積極轉為消極,政策保守。臺灣最先提出兩岸“特區對特區”的合作設想,但在複雜的政治環境下及主管部門人事的頻繁變動,這一設想未能實現。目前臺當局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及已出臺的相關政策上,並沒有兩岸“特區對特區”的合作規劃,也沒有採取更開放的大陸經貿政策,反而依然對“陸資”與外資區別對待,處處限制。尤其是受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議的影響,臺灣當局有關部門對兩岸特(園)區合作變得更為消極,甚至回避。
二是臺灣內部有一股較強的反對向大陸經濟開放的聲音。臺灣島內政治社會生態複雜,對於兩岸關係發展尤其是兩岸經貿合作,島內有一股反對經濟自由化與向大陸市場開放的聲音與勢力,嚴重阻礙兩岸特(園)區的對接與合作。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後,在臺灣島內引起巨大爭議,對未來兩岸經貿合作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不僅後續的海峽兩岸貨物貿易協議可能難以如期簽署,面臨很大挑戰,其他具特殊政策的兩岸經貿合作也會受到影響。
三是臺灣新型經濟特區建設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過去臺灣加工出口區與科學工業園區等開發性經濟特區發展頗為成功,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與示範效果。但新型經濟特區的建設,政策形成與決策過程,受經濟與非經濟因素影響大,導致目標不夠明確,開放幅度不夠大,發展內容不夠廣,而且存在著可變性與不確定性。就新經濟特區的概念名稱上,從早期的“臺商經貿特區”到“經貿營運特區”,再到“自由經濟示範區”,多有變化。而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相關法律,尚未完成立法,第二階段的發展規劃尚不明朗,必然影響特區的建設與發展。(導報特約撰述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 王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