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28日正式啟動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業務,當日受理279人。
記者了解到,自兩個月前長春被確定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以來,到出入境管理部門及旅行社諮詢的長春居民非常多。
長春市居民憑本人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即可在長春市公安局及各區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和六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個人遊簽注;本人憑通行證及有效個人遊簽注委託具有赴臺旅遊資質的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臺許可後,六個月內可自行選擇時間,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赴臺進行自助旅行。
開通首日,為方便諮詢,長春市公安局增加了諮詢窗口,增設受理窗口。截至28日晚,長春市公安局共受理赴臺自由行材料279份,其中首次申請270份。(記者周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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