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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日與臺灣地區簽署釣魚島漁業協定為離間計

2013年04月13日 08:08 來源:央視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日本與臺灣當局10日簽署釣魚島周邊海域的漁權協定。根據該協定,日方允許臺灣漁船在其所謂的“專屬經濟區”作業,但不得進入“釣魚島12海裏以內”作業。

  臺當局當天刻意強調稱,這是無關主權的“事務性”談判。日本媒體則宣稱,協定是要“防止”大陸和臺灣聯手對抗日本。

  共同社稱,“為防止中國大陸和臺灣在釣魚島問題上聯手,日本急於與臺灣簽署漁業協定來實施拉攏”。

  文章中稱,今年1月,臺灣“保釣”人士乘坐的漁船和4艘臺灣海岸巡防署巡邏船進入釣魚島附近海域。當時,臺灣船隊的後方出現三艘中國海監船,伴隨行駛約50分鐘。文章認為,這表示,“臺灣和中國大陸有可能聯手”。由於該海域將在4至5月間迎來金槍魚捕撈佳期,日方“迫切希望在此之前達成漁業協議”。

  協議達成後,日本外務省一官員表示,“通過此次簽署協議,日臺關係得到了切實加強”。

  文章並稱,臺灣也“擔憂其重要後盾美國會對兩岸聯手加強警惕”,因此與日方的想法達成一致。

  據文章報道,臺灣的漁民等對此次的協議結果比較滿意,將會與臺灣政府達成默契,響應政府呼籲,不進入釣魚島12海裏內。有分析認為,今後臺灣漁船和日本政府方面的矛盾將大幅減少。

  值得注意的是,日方同時開出條件表示,臺灣方面須放棄“登島”這樣的保釣行動。因此協議的簽署引來臺灣輿論的諸多不滿,認為馬英九政府“犧牲主權爭漁權”。馬英九則強調,“協定中寫明釣魚島主權存在爭議”。

  對此,多名專家提出嚴重質疑。

  清華大學當代國際研究院副院長劉江永指出,臺灣與日本簽署漁業協定一開始就走錯了方向。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日本只同臺灣維持民間和地區性往來。這就意味著,日本和臺灣地區的交流,僅僅限定在民間和地方層級。釣魚島問題屬於國家領土主權問題,應該由中日兩國政府進行談判協商。日本與臺灣地區的這項協定,在法律效益上是沒有任何立足點的。

  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表示,這次漁業協定背後不排除臺日之間存在政治交易。臺灣表面上取得一些利益,但損害了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破壞了兩岸互信,最終不利於臺灣的發展,臺當局應該感到羞恥,而不是沾沾自喜。

  而對於日本的“離間”行為,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在臺灣對外交往等問題上的立場是一貫和明確的。中方對日臺有關團體商談簽署漁業協議表示關注,要求日方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在臺灣問題上作出的承諾,審慎處理涉臺問題。

  香港《東方日報》亦報道稱,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不可信,臺灣撇開大陸和日本談釣魚島不可能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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